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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万松/文

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持续创新,新型业务模式在市场上层出不穷,为投资者和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其中,“滴灌通”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根据“滴灌通”官网介绍,这一新型融资模式借助金融科技将全球资本与中国小微企业连接,通过创新的收入分成投融资模式,为这些企业提供便捷且可负担的资本支持。其核心产品是每日收入分成合约(DRC-Daily Revenue Contract),这是一种新颖的“非股非债”投资方式,旨在无需申请贷款或稀释股权的情况下,将国际资本引入小微企业。

尽管“滴灌通”模式具有创新性和实践价值,但其法律性质和效力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文旨在分析“滴灌通”业务模式及其法律性质,探讨其与传统投资方式的异同,并提出未来展望和建议。

一、“滴灌通”模式简介

滴灌通是一种基于收入的融资模式,其核心产品为每日收入分成合约(Daily Revenue Contracts,简称DRC)。DRC非股非债,投资方不要求创业者出让股权,也无需企业承担固定的还款义务,而是按照企业未来的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分成,作为投资回报。

DRC具有以下特征:

1. 无股权转让

DRC 不涉及企业股权转让,投资方仅提供资金,不成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企业可以保持原有股权结构和控制权,无需向投资方透露过多信息,也不需接受投资方的干预或指导。

2. 无固定还款

DRC 不要求企业承担固定还款义务,而是根据企业实际收入进行动态调整。企业可根据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需求,灵活地安排资金使用和回报。当企业收入增加时,可加快偿还投资方的资金;收入减少时,可减少或暂停向投资方的支付,而不会违约或影响信用。

3. 有限回报

DRC 的回报是有限的,一般是按照投资方提供的资金的倍数或期限来确定。例如,投资方向企业提供 100 万元的资金,约定企业向投资方支付其每月收入的 10%,直至累计支付 200 万元或 5 年为止。投资方的回报是可预期的,而非无限增加;企业的回报有上限,避免因亏损而承担过重负担。

4. 快速退出

DRC 的退出机制简单,投资方在企业达到约定的回报倍数或期限后自动退出,不再享有任何权利或义务。投资方可迅速收回资金,无需等待企业上市或并购等事件;企业也可快速地摆脱投资方影响,无长期约束或负担。

二、法律性质与效力

“滴灌通”模式下的每日收入分成合约(DRC)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与传统的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有显著的区别。DRC不要求创业者出让股权,也无需企业承担固定还款义务,从而引发了对其法律性质和效力的探讨。

在法律性质上,DRC作为一种新型合作模式,跳出了传统债权和股权投资的法律框架。由于其不涉及股权转让,也不同于常规的债务融资,DRC在法律上呈现出独特性。笔者认为DRC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应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来评判。在评价DRC的法律性质时,需考察合同中是否含有《民法典》所规定的借贷、联营或融资租赁等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

若DRC不属于《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有名合同类型的构成要件,且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如欺诈、胁迫等,则应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在这种情况下,DRC应被视为有效,并按照《民法典》关于合同的通则调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三、基于收入融资合同要点

DRC是投资者与企业合作的基础和保障,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仔细的设计和执行,其核心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收入的定义与计算

在“基于收入的融资”中,收入定义是核心。通常,这指的是企业的营业收入,即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获得的收入,扣除相应的税费和折扣。收入的计算方法应根据企业的收入模式和行业特性来选择,如基于发票金额、实际收款额或应收账款金额等。

2.回报的比例与倍数

回报比例和倍数是合同中的关键条款,直接影响双方利益。回报比例是指企业支付给投资方的收入百分比,而回报倍数指投资方所提供资金的回报上限。这些条款的确定应综合考虑企业的收入水平、增长率、投资方的资金成本和风险偏好等因素,并可根据企业的业绩进行调整。

3.回报期限与退出机制

设定回报期限和退出机制是确保双方合作终结的关键。通常,回报期限定义为企业向投资方支付回报的最大时长,而退出机制指的是一旦达到约定的回报倍数或期限,投资方即停止享有权益。这些条款应根据双方的预期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4.违约责任与救济

为保障合同执行,需要明确违约的情形和救济措施。违约可能包括未按时足额支付回报或提供资金等情形。救济措施可能包括要求履行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等。这些规定应基于公平原则制定,同时允许双方就具体情况进行协商。

5.其他条款与附加条款

除核心要点外,合同还应包含其他条款和附加条款,如信息披露、保密义务、协议变更、终止条件、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根据双方的特殊需求,也可包括如提前还款、收入限额、回报调整机制等附加条款。

四、未来展望与建议

“滴灌通”DRC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模式,其核心优势在于它能够保护企业的股权和控制权,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风险,同时提高企业的现金流和灵活性。对于投资方而言,它提供了稳定的回报和清晰的退出机制。然而,由于法律本身的滞后性,目前国内尚未针对“滴灌通”这一基于收入的融资模式设定具体的规定和标准,司法机关也未形成统一的认定和裁判规则,从而使“滴灌通”融资模式面临一定的法律不确定性。

在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和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大背景,建议:

1. 制定相关规范

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对“滴灌通”模式的资金来源和监管进行明确指导和规范,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2. 保护弱势方权益

应考虑强制性披露或限制融资合同中的条款,特别是可能损害小微企业这一相对弱势方权益的内容,以确保公平交易和市场秩序。

3. 支持创新发展

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支持“滴灌通”模式的发展,以促进小微企业的成长,并为普惠金融的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4. 加强法律研究与适用

鼓励法律研究机构和司法机构深入研究“滴灌通”模式,探索其法律性质和适用法律规则,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滴灌通”基于收入的融资模式有望发挥其创新优势,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为灵活和高效的融资渠道,同时也为金融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带来新的动力。

作者简介

孙万松律师,德和衡联席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研究委员会委员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自2017年加入德和衡以来,凭借其十余年的丰富法律实践经验,已成为商事诉讼、仲裁以及替代争议解决(ADR)领域的资深专家。在处理复杂的商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方面表现卓越,尤其擅长于公司控制权争夺、股权争议、商业地产租赁、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纠纷的解决。曾主办并成功代理过多起疑难、复杂且标的额较大的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其专业能力和经验在法律界内外均得到了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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