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教师待遇的问题在网上引发热议,湖南一高校也因此被人们关注,

据了解,该校在今年4月的教代会上,有代表提出“青年教师每月发放四五千元工资,难以养家糊口”,建议提高青年教师的待遇,尤其是绩效工资的发放。对此,学校在12月初公布了人事处的答复,解释了绩效工资的构成和发放方式。

绩效工资是教师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激励教师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教学质量。然而,在现实中,绩效工资的发放往往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在青年教师中。他们作为教育的生力军,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任,但在实际生活中,却面临着工资待遇偏低、生活压力大等困境。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的答复指出,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以在岗人员实际聘任岗位为依据,在考核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则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原则上根据教职工对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贡献程度等各项工作年终一次性发放。

这种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平性,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对于青年教师而言,由于他们的教学经验和贡献度相对较低,因此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方面可能难以与资深教师竞争。

此外,青年教师还需要承担更多的生活压力,如购房、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因此,一些青年教师反映,目前的工资待遇难以满足生活需要。

针对这些问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也在积极调整相关政策。首先,学校调整了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比例,从原来的70%调整到60%,同时增加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从30%增加到40%。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激励教师履行职责,提高教学质量。

此外,学校还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来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这使得绩效工资的发放更加公平合理,同时也激励了教师更好地履行职责。

然而,这种发放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方面。一些教师反映,由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根据教职工对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贡献程度等各项工作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不公平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校方也在积极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机制,通过种种措施让绩效评价更加客观公正,同时也能够更好地激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和科研工作中。

改善教师待遇并不仅仅依赖于学校的努力相关部门和社会也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保障和提高教师的待遇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一环,只有解决了老师的后顾之忧,才能让他们全身心的投入到教育工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