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闹了8个月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终于迎来一审判决,山西大同阳高县人民法院宣判:席某某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事发时间是今年5月份,山西大同的未婚男青年席某某,通过婚介所认识了女青年金某某,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谈妥了彩礼18.8万元并订婚

订婚宴上,席某某先付了10万元+7.2克的金戒指,约定结婚后再付另外8.8万元,并在婚房上加女方名字,双方还写好了协议书。

据此前的媒体报道,回门宴的当晚,在席某某准备的婚房里,两人发生了关系。事后女方改口,要求男方立即付另外的彩礼,并在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男方不同意,于是女方报警称男方强奸。

此事在网上曝光后,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纷纷站在男方一边,认为女方就是借着发生了关系想多要钱,甚至称女方婚骗。

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后,评论区更是一边倒,纷纷对女方口诛笔伐,并质疑为何已经报警了,还不退还彩礼?明明就是想要钱!

判决结果公布的当天晚上,面对网上滔天的舆论,本案的审判长接受了媒体采访,曝光了此案诸多不为人知的内情和细节:

一、案发时,席某某向女方提出发生关系,女方明确拒绝,说等结婚后再说,但席某某不顾女方反抗,强行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并不是网传的搂搂抱抱、甜甜蜜蜜。

二、发生关系后,女方情绪非常激动,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的行为,还逃出房间跑到楼下喊救命,但被席某某强行拖回房间内。

三、席某某还抢走了女方的手机,直到女方母亲打电话才归还。

四、女方左右大臂、右手腕有淤青,卧室窗帘被拉下来,客厅窗帘有被烧过的痕迹,还有监控,这些都是证据。

五、案发后,女方亲属见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希望两人尽快登记结婚,彩礼的问题可以后补,但双方协商未果。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男方恐怕难逃牢狱之灾了,毕竟两人只是订婚,他们的关系不受任何法律保护。

况且,就算是结了婚,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男方也没有权力强行发生关系,否则就构成“婚内强奸”。

从目前审判长公布的细节和内情来看,大家觉得男方上诉能获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