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持续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切实解决残疾人“出行难”“办证难”等急难愁盼问题,按照《南安市残联 南安市卫健局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南安市残疾人证“一窗受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残联〔2023〕34号)要求,将于2024年继续开展残疾人证“一窗受理”活动

具体措施

办证原则

1.自愿申领原则。残疾人证申请应由本人自愿提出,未成年、智力、精神类别残疾有监护人的,应当尊重监护人意愿。

2.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标准,所办残疾人证必须经所在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后核发。

3.不受户籍限制原则。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除我市户籍人员外,外地户籍人员也可异地申请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事项,但申请人除提交要求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交我市的有效居住证,方可申请办理。

办证时间

每个月第二周的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1月9日、2月6日、3月5日、4月9日、5月7日、6月4日、7月9日、8月6日、9月10日、10月8日、11月5日、12月10日)集中抽调市残联办证工作人员和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康复院有评残资质的评定医师为有肢体、成人精神、成人智力类别残疾办证需要的群众进行集中评残办证。其他类别残疾的,由于受医学设备等条件限制,无法进行现场评定,仍需自行前往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评定。

办证地点

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残联分中心(美林街道南美路4号)

电话:0595-86352937

评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及疾病证明书。

2.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

3.18周岁以下、智力或精神的监护人要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及复印件。

来源:南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编辑:尤逸群审核:黄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