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报道:辽宁本溪28亿外包环卫,五天都没有清除完大雪,到底是因为雪太大了还是因为本溪的路太多了?这次央媒介入举国关注,就看怎么收场了。
辽宁本溪的两场大雪,最终没有掩盖当地群众的质疑和不满,央媒终于发声,这次必须要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了,毕竟28亿外包环卫,为何要把除雪义务转嫁给人民群众?
现在辽宁本溪外包的这家企业也被挖了出来,估计过不了几天就会被媒体挖个底朝天,我们先来看一下央广网的质疑:1、28亿外包24年给一家企业,这么大手笔是否招标合法合规?2、28亿换来的是除雪缓慢,让人民群众买单是否合理?3、一次性外包24年,是否过于草率?4、当地以强硬的态度让群众自扫门前雪,否则就要罚款,这样火上浇油的处罚方式让当地群众感到极度不适。
按理说外包24年的服务,是否要考察一下这个外包企业的能力呢?有没有试用期?有没有足够的应急设备和应急预案去处理自己承接的外包服务?通过这次事件,不得不让人民群众质疑这家外包公司真的具备这种承接能力。
另外中国新闻周刊也关注了这件事,并且联系了这家外包企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解释了公司的招投标流程是合法的,更为及时的是本溪明山区宣传部的负责人对央广网表示,由于今年是政府和外包公司磨合的第一年,外包公司已经作出检讨,表示会改进今后的服务。但我认为这不是理由吧?一个正规的环卫公司应急预案都没有吗?
那么为何本该属于外包公司的业务让群众去买单呢?当地的工作人员是这样解释的,发通知是为了督促沿街商户做好分内工作去除雪,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得到处罚。对于这样的解释笔者认为很不合理,理由如下:1、没有及时除雪为何不首先督促外包公司除雪?2、除雪为何首先先到的是当地沿街商户?他们有义务去替外包公司除雪吗?3、对群众进行处罚的公告是否过于草率呢?
不过这次央媒发声我想一定能够还原事情的真相吧,我觉得本溪遭遇大雪,当地政府完全可以发动群众自愿去除雪,不仅让群众得到锻炼,也可以发扬学习雷锋的精神,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当地竟然以罚款为手段去强制群众去扫雪,这个本末倒置的做法是不是要给大家一个交代呢?
最后总结一下,群众关注的重点,也希望当地尽快给出一个完美合理的解释,打消当地群众的疑虑:1、招标流程尽快透明公布;2、外包公司的中标职责和工作范围要公布;3、处罚措施要公布;4、解除合同的条件要公布。本人也是经常和合同打交道的,如果乙方构成违约,甲方是有权利解除合同的,外包公司在本溪的这场雪中,是否构成违约,希望尽快公布合同的一些细节,这样就会一目了然,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吧,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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