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始兴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

2024年1月1日起,

太平镇新屋场村、沈所镇花山村等地

明年一整年

将择期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关于开展2024年度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公告

为积极应对2024年始兴县可能出现的旱情、重污染天气及高火险天气,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抗旱减灾防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经始兴县人民政府同意,始兴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2024年将继续在沈所镇花山村、太平镇新屋场村等地择期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作业地点

太平镇新屋场村、沈所镇花山村

三、作业方式

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影响区域

始兴县全县域

五、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体残骸或故障弹就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报告、送交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不得自行处理。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始兴县气象局或公安部门。

始兴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751-3313316、0751-3334123

始兴县气象局联系人:谭相佳

始兴县气象局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横路19号

特此公告。

始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来源:始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