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刑事案件二审翻案很难,实践中二审法院常常因为认为一审法院已经妥善处理、法院案件积压量大、二审改判影响考核指标等原因深层原因不愿二审开庭,不开庭,翻案的可能就更小,尤其是我们平民老百姓,想要翻案更是难上加难,但如果找对方法,但也不是没有可能。

陈律师之前接触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张某以拆迁赔偿未到位为由,组织十多名村民多次到A市施工地点阻止施工。还私自组织村民开会,煽动同村村民采取阻拦施工机械作业等方式在该工地阻拦施工,致使该工地长期无法正常施工作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1213元。一审判定:被告人张某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余参加的村民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免予刑事处罚。

在二审中,我们作为辩护方,围绕着以下几个关键点搜集证据,申请二审开庭,最终赢得翻案:首先,涉案工程的审批、规划、设计、施工等手续不齐全,涉案施工活动不具备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合法属性。其次,张某等人基于合理诉求采取的阻拦施工行为,不具有不法目的。再次,涉案阻拦施工行为造成损失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无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包括(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想要推翻一审判决,争取二审开庭是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由于(一)、(四)中对于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规定并不明确,就给了法院较大的操作空间,但如果二审不开庭,那改判的希望将更加渺茫,要申请二审开庭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准备一份清晰明确的开庭审理申请书。在案件移送二审法院确定承办法官之后,要及时跟法官取得联系,就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与法官进行沟通,根据法官的疑问,梳理开庭申请书,尽快提交。向法院说明为何需要开庭,哪些事实、证据一审没有查清,哪些辩护观点一审判决没有回应,对案件的定罪、量刑产生何种影响。

提交书面意见后,要继续与主审法官进行沟通,进一步回答法官对案件的疑问,帮助法官深化对案件的认识,此外,需要注意开庭申请书不同于辩护意见,提交开庭申请书时可向法官明确表示提交的是开庭申请书而非辩护意见,如果确定不开庭,请及时通知辩护人,辩护人再提交全案辩护意见。个别二审法院希望律师尽快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从而满足“听取律师意见”的程序要求进行书面审理,因此要避免因为类似情况导致二审不再开庭。

其次,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材料。提交新的证据目的是证明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存在问题,新的证据可以削弱一审判决有罪证据的证明力或者证明上诉人无罪或罪轻。辩护人通常在会见上诉人时获取新证据的来源线索,搜集新证据时注意证据链条的完整性,证据链条闭合,证据才有足够的证明力。对于辩护人掌握线索但不便于搜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二审法院进行调取。此外,提交新的证据需符合法定的材料要求,以二审提交新的立功材料为例,通常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立功证明、立案决定书、讯问笔录,缺一不可。

此外,可以申请证人出庭。申请证人出庭,本质也是提交新的证据。二审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可以联系证人出具情况说明,或者对证人制作询问笔录,写明证人掌握的案件信息,便于二审法院据此判断有无必要开庭对证人证言质证查明。此外,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需写明证人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便于法院核实证人的真实性以及后续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最后,二审法院在收到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后,承办法官会对案件一审证据材料及二审辩护人提交的新材料进行庭前审查,审查后发现疑点可能前往看守所提讯上诉人,提讯的目的是了解案件的争议问题,听取上诉人的主要观点,从而判断案件是否需要开庭审理。辩护人应当在会见上诉人时充分沟通阅卷情况,理清案件的争议问题,帮助上诉人客观、理性、清晰的表达观点,从而使当事人面对法官提讯时进一步影响法官形成有必要开庭审理的心证。

申请开庭成功,就要围绕已经梳理好的材料进行开庭前的准备,这直接影响到庭审效果,进而影响判决结果,在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同样非常重要。

首先,要梳理案件材料,形成事件时间轴、法律关系图、法律依据汇总、证据目录、事实异议提纲、辩论意见等书面材料。

事件时间轴、法律关系图、法律依据汇总并不是庭审所必需,但是准备相关材料可以将复杂的案件信息可视化,更有利于向法官表述观点,引导法官关注我方观点,提高效率,更容易得到法官的支持。在事实异议提纲中,提出事实哪里有问题,正确的是什么,对应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

事实异议提纲适用于本身比较复杂、诉讼请求有多项的案件。一是有助于在庭审中帮助法官理清思路,确定案件重点。二是防止对方当事人甚至是对方代理人信口雌黄、蒙蔽法官。

证据目录和辩论意见要充分阅读案件材料、会见当事人后形成,在这过程中要认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无排除犯罪的事由、了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态度,区分故意、过失或意外、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其次,要做好当事人的庭前辅导。一是程序辅导:很多当事人是第一次参加庭审,对于未知的事务有恐惧心理是很正常的,提前辅导他们庭审流程以及法官可能会直接问他/她的问题,庭审发挥自然会好很多。二是状态辅导:不要在法庭上暴躁、发怒、甚至指责法官,这些庭审表现都是相当愚蠢的。辅导当事人控制情绪,并尽可能争取法官的同情,甚至当天的衣着也要特意提前准备,给法官留下好的印象,法官在判决时自然会有所考量。

最后,要做好庭前预测,提升庭审效果。熟悉自己的案件材料和辩护战略自不用说,是最基础的,为了提高刑事辩护人在庭审时的应变能力,庭前准确预测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对公诉意见做好有针对性的准备,对刑事辩护人的成功辩护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刑事辩护人的庭前预测应做到“知己知彼”,只有这样方能保证庭上的辩论的“百战不殆”。

二审的辩护工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为了纠正一审判决过程当中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如果辩护人自己都不清楚二审的具体辩护方案,那就不应该贸然的提出上诉。二审想要翻案,除了陈律师总结的以上技巧干货以外,心态也非常重要,翻案之路道阻且长,唯有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坚定的信念才能顺利翻案。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