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一案在圣诞节当天宣判了,被告人席某一审被判三年,法院明确定性这是一起强奸案,并公布了相关证据。然而,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很多人仍旧意难平,继续为男方鸣不平,压根不关怀案件的受害者,反而是继续指鹿为马,一口咬定女方是骗财骗婚的加害者。
一、跳出案件看案件,金钱才是关注的焦点
逆向思索,为什么会产生这些流言,而非其他?除了有人通过贩卖焦虑赚取流量之外,这些话题之所以这么有流量,不就是因为很多男同胞们焦虑的关切点就是上述流言么?诚然,当今结婚的成本并不低,有个别地方或者个别家庭须收取高额彩礼后才肯同意女方嫁给男方,给男方造成了较大的经济负担,甚至因婚致贫。假如再遇上一个骗财骗婚的不法分子,那真的是人财两空,有些家族搞不好都是祖孙三代人的财富都被洗劫一空。
因此,只要出现骗财骗婚,或者疑似骗财骗婚,都会造成一部分男性的极度焦虑,而失去理性。所以上述热点的本质,是男性害怕自己或者自己的儿孙被骗得人财两空。人们关注的不是案件,而是金钱。
所以啊,男同胞们找对象还是要找熟知的身边人,知根知底比较安全,就算感情不合分了,也不至于被骗走了钱财。
二、回到案件本身,女性仍旧是弱势群体
回到案件本身,阳高县法院公布了相关证据。明确指出:
1.被告席某与受害人定婚前谈了3个多月的恋爱。说明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同时受害人在恋爱期间明确表示反对发生婚前性行为。这姑娘的三观多么正确?不就是广大男同胞们想要的完璧之身?
2.被告席某用暴力强行与受害人发生关系。罪案发生后,受害人曾大声呼救,并有点燃窗帘等情绪失控的应激行为,曾从14楼逃到13楼,又被男方暴力拖回。经鉴定,受害人身上有多次淤伤。
3.受害人亲属在强奸发生后仍旧力促受害人与被告的婚姻。罪案发生后,在受害人都已经第一时间报警的情况下,受害人亲属漠视受害人权益,还表示部分彩礼可以暂缓给付,但是男方拒绝。
说明女性仍旧是弱势群体,既无力抵抗男方的暴力,甚至还得不到家人的支持,自己赤裸裸地被当成了交易的对象。不仅如此,明明是受害者,却还成了网暴的对象。
订婚不是犯罪的挡箭牌,只要使用暴力违反妇女意志就是犯罪,就算已经结婚了也是犯罪。就某些网民而言,还在强词夺理订婚了就不是强奸,这其实是“小尼姑的头皮,和尚摸得我摸不得?”,这般阿Q式犯罪逻辑的升级版:
尼姑在庙里了,自然就可以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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