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李树森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12321****012

住所地:河南省虞城县贾寨镇丁庄村。执行法院: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23)豫1403执恢760号

案情介绍:原告贾建设起诉被告李树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被告李树森同意于2018年11月30日以前支付给原告贾建设补偿款150000元,二、被告李树森如不能按期履行本协议第一项,被告李树森同意支付原告滞纳金10000元。但案件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树森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峻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执行依据:(2018)豫14民初6951号民事调解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原告共计16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举报电话:17803709098

联系人:罗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