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12月27日消息(记者舒震)26日上午,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长春举行。据了解,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确保全省人民的文化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舒震 摄)
《条例》共分为七章,包含55条内容,对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强调在党的领导下,政府主导公益文化事业发展,以保障全省人民的文化权益,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市县乡村四级应建、可建的公共文化设施类别及具体要求在《条例》中得以明确,为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此外,对公共文化设施的拆除、重建、改建原则、标准等进行了规范。
《条例》还规定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主体、内容、渠道、方式以及工作重点,特别是对保障特殊群体文化权益、促进均等化服务供给、开展文化数字化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工作要求,旨在提供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接地气的公共文化服务。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条例》为社会力量、相关单位参与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提供了渠道和方式,进一步拓展了公共文化建设路径,形成了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多元格局。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在标准制定、资金保障、队伍建设、监督考评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持续强化依法保障。
发布会上,吉林省文旅厅相关负责人对《条例》的特色与亮点进行了介绍。该《条例》契合时代发展,强调公共文化服务的开放性和融合性,特别是在“社会力量参与”方面有诸多创新。同时还展现了吉林特色,结合省情实际,强调政策的有序衔接和资源有效利用。
《条例》还符合全省实际,既量力而行又有所作为,聚焦基层保障。其注重可操作性,绝大部分条款具有可执行性,为各级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供指南。该《条例》还聚焦基层重点,对内部机构改革的乡镇街、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服务提供等基层重点、难点工作方面都做了具体详实的规定和明确。同时紧盯工作热点,对以城市书房、文化驿站为主的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机关单位、学校的相关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夜间免费开放等民众关心的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吉林的文化强省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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