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马睿姗

12月22日,山西省运城市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职议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经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李晓军同志为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李晓军,1973年9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绛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代县长,主持县政府党组全面工作,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