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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珂(化名)是一名高中学生,今年8月因受他人蛊惑实施了犯罪行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考虑到小珂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下陆区检察院依法拟对其附条件不起诉。

12月20日,下陆区检察院依法组织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以及社会工作者代表等参加会议。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红斌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未成年人小珂涉嫌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阐明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讨论,三名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小珂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全面形成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更好认错改过、知法守法,早日回归家庭和学校。下陆区检察院当天在对小珂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对其监护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并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工作者也对小珂开展了心理辅导服务。在接下来的六个月考验期,该院将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督促监护令》和附条件不起诉要求,采取强化思想教育、跟进考验评估、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等措施,由承办检察官、监护人、社会工作者共同对小珂进行跟进帮教。这是下陆区检察院做实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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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下陆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紧紧围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在做实做细上下功夫,以“六大保护”为切入点,在专门成立小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基础上,与黄石市检察院共同开发了集强制报告、线索收集、法治宣传、案例分享、心理咨询、品牌展示于一体的“未成年守护云”综合保护平台小程序;与下陆区妇联联合成立了集未成年人帮教、家庭教育指导、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站,依托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以期为家长和孩子补上缺失的“家庭教育课”。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特点,该院认真执行好“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办案理念,探索实行检察机关督导、家庭教育主导、社会力量跟进,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关怀帮教的“3+1=N”工作模式,不断增强涉罪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法律常识,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健康成长。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某高三学生呈呈(化名)因涉嫌犯罪被附条件不起诉后,在六个月的考验期内积极改过自新,全身心投入学习备考,最终被其理想的高校录取。(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胡少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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