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参保者95年之前的工作年限,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
具体原因如下:
按国家视同缴费年限政策的规定,只有国营企业的固定职工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才有视同缴费年限待遇可以享受。
题目中提到的该参保者,虽然85年在集体企业参加工作,但并非是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而是在93年的时候,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成了集体企业的合同制职工。
虽然该参保者在95年的时候,也随企业一起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但因该参保者不是固定职工身份,所以就不能享受固定职工所能享受的视同缴费年限待遇。
另外,该参保者在叙述问题时,并未说明他所在的集体企业的级别,而社保政策对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中,特别强调,只有县级以上的集体企业固定职工,才可以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待遇。
所以在我们无法确定该参保者所在的集体企业,是否是县级以上集体企业之前,我们只能给出参保者两种答案:
①
如果该参保者所在的集体企业是县级及以上集体企业,那该参保者95年之前的工作年限,是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②
如果该参保者所在的集体企业,不是县级及以上的集体企业,那该参保者95年之前的集体企业工作年限,就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本作品系本人原创首发抄袭必究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