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家庄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12月24日起施行。

《办法》进一步确定了辅警的“非人民警察身份”和辅助地位,规定辅警是根据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

《办法》明确辅警用工模式,对符合条件拟聘用为辅警的,一般由公安机关与辅警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办法》规定: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定期面向辅警长招录事业编制人员,打通辅警入编通道

辅警依法享有五险一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假期以及单位组织体检等福利待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应当为一线协助执法执勤以及高危险岗位的辅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辅警工资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项组成,工资标准参照上一年度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结合石家庄市经济发展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制定。

来源丨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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