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度统筹整合
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经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相关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厅等 11 厅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2023年我区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目标,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和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聚集政策合力助力乡村振兴。
- 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基本原则,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要求,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基本原则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建立健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统筹整合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完善优化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机制,高标准、高配置、高效率管理使用好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工作内容
(一)整合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省、市、区财政拨付的涉农资金。
1.按晋财农〔2021〕56号文件精神,离石区中央资金不纳入整合。
2.按晋财农〔2021〕56号文件精神,省级纳入统筹整合9项。
3.按市吕财农〔2017〕1号文件规定的4大类11项资金。
4.区级安排可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调整规模
离石区2023年初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为6994.85万元,本方案调整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为9367.98万元,其中:统筹整合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204.28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2596.7万元,区级财政预算衔资金5380万元,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87万。比年初整合规模预算资金增加了2373.13万元。
(三)统筹整合资金调整后项目安排
1.产业发展项目
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764.7万元用于21个产业发展项目。
(1)离石区产业发展帮扶资金项目6个1377.04万元;
(2)离石区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项目6个5177万元;
(3)离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60万元;
(4)吕梁市离石区王营庄乡村振兴智能温室高效农业示范基地项目1个1620.01万元;
(5)离石区农业生产发展项目5个130.65万元;
(6)离石区2023年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1个180万元;
(7)离石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220万元。
2.乡村建设项目
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62万元用于5个乡村建设项目。
(1)离石区信义镇康家岭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个50万元;
(2)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1个96万元;
(3)离石区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项目1个60万元;
(4)离石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个41万元。
(5)离石区店梁线至龙尾峁自然村硬化路项目1个115万元。
3.就业项目
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01.28万元用于2个帮扶项目。
(1)离石区就业帮扶项目(外出务工交通补贴)1个70万元;
(2)离石区务工就业稳岗补助项目1个131.28万元。
4.其他项目
安排统筹整合资金40万元用于1个其他项目。
(1)市级新型经营主体奖补项目40万元。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是整合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各单位在申报项目资金时,要紧紧围绕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结合整合资金要求及项目申报要求,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需实施的项目。
(二)建立项目库。区衔接办按照各乡镇(街道)和区级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资金计划,分类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新增项目入库,及时对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进行清理。
(三)资金分配、项目实施。按照“先进库、后进盘”的原则,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财政局提供的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从项目库中挑选出急需实施的项目,形成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表,并提出项目资金分配初步计划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及资金分配计划,经研究讨论审定后,发文下达资金项目分配计划到各项目实施部门及乡镇(街道),项目实施部门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并按项目进度申请拨付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涉农整合工作的统一领导。区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资金保障、工作指导和监管考核。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全面落实一把手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全力以赴配合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全区统筹整合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对行业资源、资金和政策准确把握的优势,超前谋划项目,加强项目论证,加大项目储备,根据轻重缓急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承担年度计划建设任务的单位在接到各级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后,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不得出现资金滞留。区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区纪委监委、审计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类违规违法使用整合资金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坚持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工作。涉农整合工作要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好“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管控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取消限制资金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做到财政涉农资金“按需而整”,确保涉农整合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四)加强考核评估,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区直有关部门和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科学规范、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区直主管部门和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承担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预算执行中绩效监控、年度结束后开展项目绩效自评等工作。
附件:吕梁市离石区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计划表
来源:离石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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