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男子深夜想带2名女性入住酒店,前台按规定要求男子实名登记,结果却因此惹怒男子,男子电话辱骂前台后,又开车赶到酒店,将灭火器喷向前台员工,导致前台双目失明,受害者始终想不明白,自己究竟做错什么,竟会遭受如此飞来横祸。

(案例来源:经视频道)

事情发生在一家酒店大堂,只见一名男子拿着灭火器对着前台喷洒,导致前台女子当场双目失明,他们之间究竟有何深仇大恨,能让男子做出如此丧心病狂之事?

据了解,受伤的女子名叫小张,是一名酒店前台,事发当天正在店里值夜班,凌晨1点多钟,她接到一通电话,一名男子说他们一男两女,需要订一间大床房。

小张礼貌的提醒男子,酒店有三人房,并且订房需要提供下客户名字,可就是如此简单的问题,对方却不愿意说,对方声称是老板朋友,让小张跟老板说一声就行。

小张有些懵,心里还在纳闷,不知道客户的名字,如何跟老板打招呼呢?于是小张告诉对方,就算是自己给老板说一声,也得知道你叫什么姓名。

可没想到,男子根本就没有回答小张的问题,反而对着小张破口大骂,小张觉得对方是在故意捣乱,于是便挂断电话,几分钟后,对方再次打来电话。

小张拿起电话后,对方二话不说就继续辱骂,还嘲讽小张不就是一个破服务员,干着这么低等的工作,还敢在我面前嚣张,男子顺带着还把小张的家人问候个遍。

小张被吓得连忙挂断电话,男子可能觉得电话里骂完人还不解气,之后竟开车来到这家酒店,拿起灭火器就对准小张的眼睛。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男子开着一辆白车来到酒店门口,一下车,男子就在女伴面前耍起威风,只见他一脚一个花篮,踢翻2个花篮后,就风风火火地走进酒店大堂。

进入大堂后,男子对着前台的小张不依不饶的骂着,原本就感到委屈的小张,一气之下回怼男子几句,“你说话礼貌一点,你不要觉得我们好欺负”。

可没想到,这句话会彻底惹怒男子,只见男子一手抬起旁边的灭火器,对着小张就开始疯狂喷洒,一阵白烟过后,小张全身都是灭火器,她的双眼顿时漆黑一片。

原来,灭火器里的二氧化碳,已经灼伤小张的眼睛,让她失去光明,此时狼狈的现场,传来小张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小张忍痛拨打110报警。

浓雾消失后,男子眼看小张捂着眼睛痛苦喊叫,似乎感觉事情已经闹大,便想逃离现场,酒店保安想拦却没拦住,保安随即把小张送往医院。

十几分钟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到达酒店,并立即展开调查,然而,就在此时,酒店却收到男子的威胁短信,“你发的东西不属实,纯属捏造的东西,速度删了”!

那么,施暴男子到底有什么底牌,敢这么肆无忌惮的威胁人呢?

通过男子发来的威胁短信,警方很快确定该男子的身份信息,男子姓李,是该酒店的一名常客,之前就经常在酒店开房,因此,民警很快就将嫌疑人抓获。

此时,可怜的小张躺在医院里,双眼被厚厚的纱布缠绕着,视力能不能恢复暂时还无法知晓,只能等待进一步检查,她表示自己“胸闷得很,眼睛发干发涩,感觉里面有东西一样”。

小张不仅眼睛受伤,灭火器的干粉进入肺部,也会造成不可逆的损伤,最让人痛心的是,还有不到1个月,就是小张的婚礼。

小张的家人表示,本来下个月小张就要步入婚姻殿堂,现在因为伤情严重,甚至眼睛有失明的可能,小张表示不愿意结婚。

好在小张的未婚夫表示,自己一定会不离不弃守在她身边,直至她康复,但可以肯定的是,施暴男子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首先,入住酒店必须登记。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500元罚款。

李某想要入住酒店,并且是一男两女入住大床房,有可能存在违法活动,小张要求李某登记身份合情合理,即便李某是酒店常客,法律规定也不可废。

2.其次,李某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李某明知干粉灭火器对人体有危害,仍然对准小张喷射,主观上是故意,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小张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还要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

若小张真的失明,则可能会鉴定为重伤,根据刑法第234条,李某需要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即便小张没有失明,李某的行为也构成行政违法,最高可处15日拘留和1000元罚款。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