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月1日起

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

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自2024年1月1日起

全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保

单位缴费费率执行7%

个人缴费比例执行2%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

缴费费率执行8%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缴费比例执行0.2%

职工医保

请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注意缴费金额的变化,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职工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在2024年1月31日前参保缴费2024年度居民医保,以免影响2024年度居民医保待遇,详情参阅:

校对:赖敏

责编:寿晨

编审:丁晴

来源: 无锡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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