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S7乐山至西昌高速(乐山至马边段)乐山绕城段定于2023年12月29日15时开通试运营。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本次开通试运营路段线路自冷山枢纽互通至沙湾枢纽互通、安谷枢纽互通至沙湾收费站处,并与乐雅高速、乐自高速、乐宜高速相连接。

二在本次开通试运营路段的车辆驾驶人和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左侧车道为客车道,限速100km/h;右侧车道为货车道限速80km/h。

(二)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三)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30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四)禁止在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安全的活动。

(五)禁止其他影响或违反高速公路通行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本次开通试运营路段免费通行,收费时间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通知为准,另行通告。

凡违反高速公路管理规定的,一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行为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