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古版考异 第一回(上:有关刘备、曹操异文)

《三国演义》古版考异 第一回(下:多版本异文比对分析)

前面分析了刘备和曹操的异文,下面继续分析第一回的其他异文:

一、有关张角异文:

1、张角出身的异文

张角的事迹比较集中,不妨将异文放在一起看:

异文一

嘉靖本:授书三卷,名《太平要术》。咒符:以道为念,代天宣化,普救世人;若萌异心,必获恶报。叶逢春:授书二卷,名《太平要术》。祝付:以道为念,代天宣化,普救世人;若萌异心,必获恶报。嘉靖本:请符救病者,无有不应:令患者亲诣座前,自说己过,角与忏悔,以致福利。叶逢春:请符救病者,无有不应:领惠者亲诣座前,首说己过,角与忏悔,以求福利。

异文二

嘉靖本:角立三十六方,分布大小。方者,乃将军之称也。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各立渠帅,讹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令众以白土,写“甲子”二字于各家门上;及郡县市镇、宫观寺院门上,亦书“甲子”二字。 青、徐、幽、冀、荆、扬、兖、豫,其八州之人,家家侍奉大贤良师张角名字。角遣大方马元义,暗赍金帛,结交十常侍封谞、徐奉以为内应。叶逢春:角立三十六方,分布天下。方者,乃将军之称也。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人,各处州郡皆言:今岁岁在甲子,正是上元甲子,主天下太平。取白土于各家门上写“甲子”二字;至州城县镇、宫观寺院门上,皆书“甲子”二字。 青、徐、幽、冀、荆、杨、兖、豫,千里之间,家家侍奉大贤良师张角名字。(张角遂怀异心),遣一人马元义暗赍金帛,结好十常侍封谞、徐奉以为内应

(注:括号内一句为郑少垣、种德堂本多出文字,由于下一句“遣一人”叶逢春本缺少主语,故此句应为原本所有,叶本脱落)

异文三

嘉靖本: 梁云:正合弟机。一面造下黄旗,约会三月初五一齐举事。谴弟子唐州,驰书报封谞。谴弟子唐州,驰书报封谞。唐州径赴省中告变。帝召大将军何进调兵,先擒马元义斩之,次收封谞等一干人下狱。张角闻知事发,星夜起兵。张角自称“天公将军”,弟宝称“地公将军”,弟梁称“人公将军”,召百姓云……叶逢春:梁云:正合弟机。一面造下黄旗。张角自号。约会于三月初五日一齐举事。结连封谞,以为内应,谴弟子唐周,驰书报封谞。唐周径赴朝中告变。帝急召大将军何进,(乃何皇后之兄也),进调兵,先擒马元义斩之,次收封谞等一千人下狱。张角闻知事发,星夜起兵。召百姓云……

(注:括号中一句疑为注文混入正文)

南宋刻本《资治通鉴》卷五十八:黄巾起义 (左页 左五行 口号;右页 右六行 五原山岸)

以上有关张角的异文比较多,但多数显然是字数较短的形音相近致误,可称为“普通异文”,如:“咒符”与“祝付”、“令患者”与“领惠者”、“自”与“首”、“大小”与“天下”、“唐州”与“唐周”、“一干人”与“一千人”,结合常理与史书记载,不难判断正误:

《后汉书》(孝灵帝纪):中平元年春二月,巨鹿人张角自称“黄天”,其部帅有三十六方,皆著黄巾,同日反叛。安平、甘陵人各执其王以应之。《后汉书》(皇甫嵩传):初,钜鹿张角自称“大贤良师”,奉事黄老道,畜养弟子,跪拜首过,符水咒说以疗病,病者颇愈,百姓信向之。角因遣弟子八人使于四方,以善道教化天下,转相诳惑。十余年间,众徒数十万,连结郡国,自青、徐、幽、冀、荆、杨、兖、豫八州之人,莫不毕应。遂置三十六方。方犹将军号也。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各立渠帅。讹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以白土书京城寺门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中平元年,大方马元义等先收荆、杨数万人,期会发于邺。元义素往来京师,以中常侍封谞、徐奉等为内应,约以三月五日内外俱起。未及作乱,而张角弟子济南唐周上书告之,于是车裂元义于洛阳。灵帝以周章下三公、司隶,使盾令周斌将三府掾属,案验宫省直卫及百姓有事角道者,诛杀千余人,推考冀州,逐捕角等。角等知事已露,晨夜驰敕诸方,一时俱起。皆着黄巾为标帜,时人谓之“黄巾”,亦名“蛾贼”。杀人以祠天。角称“天公将军”,角弟宝称“地公将军”,宝弟梁称“人公将军”。所在燔烧官府,劫略聚邑,州郡失据,长吏多逃亡。旬日之间,天下响应,京师震动。《资治通鉴 卷五十八 汉纪》:初,巨鹿张角奉事黄、老,以妖术教授,号"太平道。"咒符水以疗病,令病者跪拜首过,或时病愈,众共神而信之……角弟子济南唐周上书告之。于是收马元义,车裂于雒阳。诏三公、司隶案验宫省直卫及百姓有事角道者,诛杀千余人;下冀州逐捕角等。角等知事已露,晨夜驰敕诸方,一时俱起,皆著黄巾以为标帜,故时人谓之"黄巾贼"。二月,角自称天公将军,角弟宝称地公将军,宝弟梁称人公将军,所在燔烧官府,劫略聚邑,州郡失据,长吏多逃亡;旬月之间,天下响应,京师震动。《资治通鉴纲目 卷十二》:初钜鹿张角事黄老,以妖术教授,号太平道,自称大贤良师,呪符水以疗病,令病者跪拜首过。遣弟子游四方,转相诳诱,十余年间徒众数十万,自青徐幽冀荆杨兖豫,莫不毕应填塞道路。郡县反言,角以善道教化为民所归。……角遂置三十六方,方犹将军也,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各立渠帅,讹言: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以白土书京城寺门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 大方马元义等先收荆杨数万人,以中常侍封谞、徐奉等为内应,约以三月五日内外俱起。至是角弟子唐周告之,于是收元义车裂,诏三公司隶案验,宫省直卫及百姓事角道者,诛杀千余人,下冀州逐捕。角等知事已露,驰敕诸方,一时俱起,皆着黄巾为识。角自称天公将军,弟宝称地公将军,梁称人公将军,所在燔烧长吏逃亡,旬月之间天下响应。

《通鉴》与《纲目》的记载基本同于《后汉书》。可见,“令患者、首说、天下、唐周”基本符合史实,可能是原本文字。“一千人”接近史实,但“一干人”也说得通;“八州之人”见于史书,“千里之间”则属于文学上的一种描写,并不改变事实,所以此二处无法判断。

第一处异文“咒符”与“祝付”:这里南华老人警告张角善用法术、切勿作恶,因此“祝付”更符合文意,“咒(呪)符”或许是抄本文字模糊,嘉靖本或根据史书“呪符水以疗病”一句随意补上,但史书所述乃是后来张角为百姓治病,并非早先南华老人传道的情节,此处“祝付”为原本之可能性较大。

演义系统:夏振宇刊本《三国志通俗演义》:张角出身

2、黄巾军的口号

接着,我们分析两处比较奇怪的“特殊异文”,第一处是黄巾军的口号:

嘉靖本的“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与史书相符,我们也很熟悉。叶逢春本却作“今岁岁在甲子,正是上元甲子,主天下太平”,似无所本。由于整句完全不同,可以确定是刻意的修改,假如嘉靖本是原文,为什么要如此修改呢?

首先要注意的是:对于“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口号,历史学界也有疑问,按朝代更迭的“五德始终说”,汉朝属火德(红色),不应用“苍天”。吕思勉先生就疑心当是“赤天已死”。所以此处史书的记载本身就有一定的不合理。

再从文意分析:张角的起义,经过了很长时间的筹划,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一、广招信徒,所谓三十六大方小方

二、用符水治病救人,获取民心

三、宣扬口号并在各地以白土涂墙,使群众迷信自己为大贤圣人

四、出资买通朝廷宦官,作为内应

从这四点可以看出,张角是一个深谋远虑、善于隐忍的人。那么如此行事谨慎的张角,为何会在未得民心时,就急切的公然打出“苍天已死”的旗号呢?这不简直是在提醒让朝廷注意自己吗?

所以,叶逢春本的口号“上元甲子,主天下太平”似乎更符合文意,因为此时张角尚在收拢人心阶段,这么一宣扬,再加到处白土涂墙,家家户户都知道理论甲子年会出现一个大圣人。口号的功能仅限于推广自己,并无终结汉朝之意,这样上下文就更合乎情理。

特别是,张角的天书名为“太平要术”,太平二字前后呼应。从文学性来说,似乎更胜一筹。

并且,郑少垣本多出的“张角遂怀异心”一句更明确的揭示出:张角一开始并无反叛称王之心,是经过十多年的传道,中原大地家家户户民心已得的情况下,才萌生反志。这样的描述,显然更符合一般的人性的发展(我们知道,青年曹操在行刺董卓时,也称得“大汉忠臣”哩)。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做以下合理推测:

虽然“苍天已死”的口号为史书所载,但一方面口号本身有不合理性,另一方面又和故事情节有冲突。所以作者罗贯中在创作小说时,完全可能考虑到这一点,刻意改为“上元甲子”新口号,这种可能应该说是合理的。究竟原本为何,尚无法判断。

繁本志传:杨闽斋刊本《三国志传》:张角出身(左三行 “张角自号”衍文)

3、张角自号衍文

第二处奇怪异文是叶逢春本的衍文:“一面造下黄旗。张角自号。约会于三月初五日一齐举事。”中间“张角自号”四字与上下文无法衔接,大概是将别行文字误抄于此。

根据史书,张角等使用“三公将军”的名号,时间点是在唐周泄密、朝廷抓捕、正式举事之后。因此嘉靖本在下段写到“张角闻知事发,星夜起兵。张角自称“天公将军”,弟宝称“地公将军”,弟梁称“人公将军。”,非常合理。而叶逢春本此处还未举事,所以即便补全了名号,插入的位置也不合理。

这其实是一个比较低级的传抄错误,特别提出来,是因为不同的版本这一句或有或无,因此可以用来验证比对各版本的演化。

附:毛本对张角的改动,主要是对文字的润色,比如将“咒符”改为“曰”;将“请符救病者,无有不应:令患者亲诣座前,自说己过,角与忏悔,以致福利”一段删去;将“分布大小”四字删去;将“及郡县市镇、宫观寺院门上,亦书“甲子”二字”一句删去;“唐州”未改。

此外毛本将“青、徐、幽、冀”的顺序改为“青、幽、徐、冀”;将“大方马元义”改为“其党马元义”;将黄巾军“逢州遇县放火劫人”一句删去。总体而言,大概因为张角并非主角,毛本的改动主要是润色修正,不囿于史书记载。

演义繁本混合本 雄飞馆《二刻英雄谱》:张角事迹

二、其他异文

1、五原与原函的异文

嘉靖本:(熹平五年)秋七月,有虹见于玉堂,五原山岸,尽皆崩裂。种种不祥,非止一端。叶逢春:秋七月,有虹见于玉堂,原凾山岸,尽皆崩裂。种种不祥,非止一端。《后汉书》(孝灵帝纪 卷十八):夏,大旱。秋,金城河水溢。五原山岸崩。《资治通鉴》(卷五十八):秋,金城河水溢出二十余里。五原山岸崩。 资治通鉴纲目(卷十二上):夏,大旱。秋,金城河溢。五原山岸崩。

“山岸尽皆崩裂”是开篇所述东汉末年种种不祥之兆之一。究竟哪一处山岸?两本产生了异文,嘉靖本为“五原”,叶逢春本作“原函(凾)”,根据史书记载,无疑嘉靖本正确。且此处为单一的灾异记载,改动后也完全不影响上下文,所以找不出需要修改的理由,可以判断此处嘉靖本为原文。

“原函”二字不通,亦无法作为地名,那么叶逢春本显然是传抄刊刻致误,问题是为何会误作别扭的“原函”?

本文推测:可能是发生了“二次致误”,即第一个抄本将“五原”颠倒为“原五”,第二个抄本又将“五”字误作“凾”。考虑到“五”字形书写潦草近似“亟”,下方又紧跟“山”字,抄写者很可能将“亟山”二字合并,看成了“凾”字,遂成“原函”之误。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五原”误作“原函”,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形近致误(如“二”误作“三”),而是需要二次致误才能形成的独特错误,因此具有很强的唯一性,可以用作证据、验证比对各版本的演化。

附:毛本此处继承了演义本,作“五原”。

叶逢春本:左页 右四行 原函山岸

2、灵帝与十常侍的异文

嘉靖本:后张让、赵忠、封谞、段珪、曹节、侯览、蹇硕、程旷、夏辉、郭胜这十人执掌朝纲。自此天下桃李,皆出于十常侍门下。朝廷侍十人如师父,由是出入宫闱,稍无忌惮,府第依宫院盖造不题。却说中平元年甲子岁……叶逢春:时宫中十常侍用事。那十人?张让、赵忠、段圭、曹节、侯览、封谞、蹇硕、程广、夏辉、郭胜这十个把握朝纲。是他门下,得官做。不是他门下,干有功劳且守缺期。灵帝自尝说:“张常侍是我父,赵常侍是我母”。因此宦官全无忌惮,府第体官院盖造。中平元年岁甲子……

此处写十常侍的专权,两版本异文较多,且有不少传抄刊刻错误,如程广、夏辉人名形误,“体官院”当为“依宫院”形误,“干”字可能是衍字(简本多作“虽”,“幹”可能为“”形误)。

最重要的异文是“父母”与“师父”的整句差异,叶逢春本写皇帝亲自认宦官为父母;嘉靖本则写朝廷待十人如“师父”,显然这里经过了刻意的修改。

乍一看,叶逢春本语言较为通俗,似乎不像是皇帝所言,然而确为正史所载:

《后汉书 宦者列传》:是时让、忠及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圭、高望、张恭、韩悝、宋典十二人,皆为中常侍,封侯贵宠,父兄子弟布列州郡,所在贪残,为人蠹害。同卷:帝本侯家,宿贫,每叹桓帝不能作家居,故聚为私臧,复寄小黄门常侍钱各数千万。常云:“张常侍是我公,赵常侍是我母。”宦官得志,无所惮畏,并起第宅,拟则宫室。《资治通鉴 卷五十八》:是时中常侍赵忠、张让、夏恽、郭胜、段珪、宋典等皆封侯贵宠,上常言:"张常侍是我公,赵常侍是我母。"由是宦官无所惮畏,并起第宅,拟则宫室。

嘉靖本的“师父”则似无史料依据,因此叶逢春接近原本的可能性较大。但也不能排除罗贯中创作时,故意要虚拟一段,若原本接近嘉靖本,叶逢春本则为核对史书后改。

这里不管谁改动,对上下文情节毫无影响,区别仅在两方面:一、丑化了皇帝,二、美化了宦官。嘉靖本中十常侍被整个朝廷上下奉为“师父”,大概与三公“平级”,除了权倾朝野,也德高望重。而十常侍被封为“师父”后,出入宫廷“稍无”忌惮。

叶逢春本皇帝居然称宦官为父母,大失体统,且宦官“全无忌惮”,嚣张得多。

宋刻递修本《后汉书》(宦者列传 张让):右页 左一行 灵帝称呼宦官

其实我们从后面的情节也可以判断,嘉靖本的“朝廷侍十人如师父”,站不住脚。第三则“安喜张飞鞭督邮”写灵帝与十常侍饮宴,谏议大夫刘陶、司徒陈耽先后冒死进谏,陈耽谏道:

“天下人民,欲食十常侍之肉,陛下敬如父母,岂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