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端州教育局连发三份征求意见稿公告:
①端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锁定不动产(房产)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②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长幼同校”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③端州区教育局关于持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小学升初中入学报名优待办法(征求意见稿)
其中,《公办学校学位锁定不动产(房产)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最为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讨论。
下面,我们主要来看这个试行办法。
文件称,由于我区同一住房重复申请学位情况比较明显,造成区域性学位不平衡,学位估算与实际差异较大,不利于消除大班额和教育资源的均衡。为了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降低择校热,落实相对就近入学政策,参考其他城市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端州城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坐落在端州城区的市直学校)起始年级学位,不包括小升初无地段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招生部分的学位。
适用对象
当年报名申请入学小学一年级的端州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申请入读初中七年级的端州区户籍学生。
具体办法
1、根据端州区每年小学、初中适龄学生申请入读报名的地段依据,对凡是地段依据中涉及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直系祖辈的不动产(房产),进行锁定。
▼申请入读报名的地段依据(参考2023年)
注:端州户籍儿童可以选择以上几种情况作为报名地段依据,学校按照以下(1)-(7)的次序安排学位(同一条件以满足该次序条件的先后时间为序),如因生源超额导致录取次序靠后无法在地段学校安排的儿童,将由教育局分流生源,片区内统筹安排学位。
2、儿童以某不动产(房产)对应的地段报名入读一年级或初一,并被学校录取后,该不动产(房产)对应学位视为已被占用,即被锁定。一套不动产(房产)小学锁定6年、初中锁定3年。
占用不动产(房产)对应学位的学生毕业后,不动产(房产)锁定解除,可用于再次申请学位(如有直系兄弟姊妹在读的相应延期到其毕业)。
3、学生同一家庭法定监护人的兄弟姊妹,报名入读不受锁定不动产(房产)的限制。
4、占用不动产(房产)对应学位的学生即使中途转学离校或休学等学籍变动,锁定年限不变。
5、如其他儿童用于申请学位的不动产(房产)已被锁定,则该房产无法作为报名入读申请学位的地段依据(即不适用于前面4个次序)。
6、儿童申请学位报名所提供的不动产(房产)为直系祖辈所有,且对应的学位已被锁定(即被其他亲属占用)时:
①如该儿童父母在端州区无任何房产的情况下,则该儿童报名不受房产锁定限制;②如该儿童父母在端州区有其他房产,则依然受房产锁定限制(即该儿童祖辈房产无法作为地段报名依据)。
7、已占用学位的不动产(房产)被锁定期间,产权持有人即使已作变更,也不改变其锁定状态和锁定时间。
8、如端州区教育局对不动产(房产)对应的学校报名地段作出调整,则该当年不动产(房产)锁定解除,可用于申请调整后地段的学校学位。
对于新措施,端州区教育局在12月23日召开教育领域重大事项听证论证会议。
@端州发布提到,会议上各方代表提出建议,例如对学生转学后房产锁定学位可以解除、对最近一年购房的学位锁定实行过渡期、提供房产锁定学位查询信息、长幼同校中考虑“长随幼”的因素等。
端州区教育局表示,将充分考虑专家和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是否予以采纳。
对于这项新政,你们有什么看法?评论区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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