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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舟山市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增幅达24.53%,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进一步提升舟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全力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

本次基础养老金提标结合浙江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情况,统筹考虑舟山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全额保障,提标后舟山市预计补发基础养老金待遇支出7700万元左右,将在2023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惠及舟山市约9.86万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视,着力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可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