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蓝田广大城乡居民:
为减少空气污染,守护蓝田白云,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蓝田县政府于2023年9月22日发布了《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的通告》,我县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为此,蓝田县公安局真诚地向广大城乡居民发出倡议:积极响应县政府要求,不销售、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环境。
一、做禁售禁放的宣传者。自觉宣传和传导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做到家喻户晓。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二、做禁售禁放的践行者。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对人体健康和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也会增加火灾隐患,造成安全事故。全县广大群众要以“建设美好家园、人人有责”的主人翁理念,做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三、做文明生活的先行者。目前,全市、全县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广大群众要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红白喜事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用鲜花或播放音乐等方式代替,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为了保护环境,守护蓝天碧水,请广大群众响应我们的倡议,积极行动,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为文明“助力”,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蓝田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16日
来源:蓝田县公安局
本微信平台由陕西承宽律师事务所陈文龙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如有侵权行为必究。··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