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天假,7个朋友结婚,不是参加婚礼,就是在参加婚礼的路上。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婚礼是神圣庄重的。
但也有人觉得,婚礼就应该「热闹」。
于是,有的婚礼让人终生难忘,有的婚礼让人终身残疾,还有的婚礼让人没有终身……
01
闹女方
知乎有个热门话题:无下限的「婚闹」到底有多可怕?
其中一个高赞回答说:
“你可以从最惊悚的密室里逃脱,却无法逃离一场恶俗的婚闹。”
一场婚礼上,新娘被男方亲友按倒在床上,上下其手。
新郎满脸笑容,假意要拦,其他亲友假装控制住他。
要不是旁边有一群看乐子的宾客,还以为是什么AV拍摄现场。
按在地上强吻也是常规操作,一个个膘肥体壮的大汉往新娘身上扑,拉都拉不住。
还有人借着拦车抢红包的习俗,趁乱对新娘袭胸,新郎双手难敌众“咸猪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妻子被性骚扰。
这一幕幕,都是能报警的程度。
更离谱的是,他们将魔爪伸向了无辜的伴娘。
接亲现场玩“捆绑游戏”,往伴娘身上滴蜡。
众目睽睽之下,把手伸进伴娘衣服里,摸来摸去,称在找一颗油炸花生。
几个大男人,把伴娘抬起来,一下一下地往床上砸。
西安一位伴娘,在车内被两名男子扒衣袭胸,隔着糊到不能再糊的马赛克,都能感受到她的绝望。
2017年,广东一位22岁的伴娘,被婚闹的人追赶,不慎从4楼坠下,抢救无效死亡。
好好的婚礼,变成犯罪现场。
新娘和伴娘,打扮得美美的,开开心心参加婚礼,到了男方那里,却成了毫无尊严的“玩物”。
婚闹的初衷,是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帮助那些成婚当天才见面的新婚夫妻消除陌生感。
传承至今,竟只剩下了低俗。
平日里不能摆上台面讲的男女之事,婚礼当天却在众目睽睽之下亲身试验。
以喜庆之名,行不轨之事,简直荒唐!
电影《喜宴》是这样评价这些闹剧的:
“你正见识到五千年性压抑的结果。”
结果就是,没底线的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发泄私欲。
02
闹男方
现如今的婚闹,并不是过过场子那么简单。
他们闹新娘、伴娘,也闹新郎,对新郎可谓是下“死”手。
最常见的,是用胶带把新郎绑在各种地方,比如路边的树、电线杆、车上等等。
然后朝他呲水、泼面粉,扔鸡蛋、调料。
这都还算轻的,一些婚礼现场,直接就是受刑现场。
扒光新郎的衣服,用棍子或鞭子抽打他,抽出血淋淋的伤口后,往他身上撒盐。
美其名曰,让他明白婚姻不易,将来好好珍惜。
都说结婚是“走进婚姻的坟墓”,他们是让新郎直接下地狱。
2016年12月,结婚当天,遵义的夏某被3位“好兄弟”绑着手脚抬起来。
不知道是不小心,还是故意的,有人手滑,导致他重重地摔在地上,血流满面。
被亲友紧急送往医院,经检查,面部严重骨折,终身残疾,评定为十级伤残。
无独有偶,遵义的另一位新郎,也遭了殃。
亲友整蛊他,在他身上涂满油漆,玩的时候没考虑过后果,清理的时候才发现根本洗不掉。
几个“卧龙凤雏”去加油站买了汽油,等新郎清洗的过程又觉得无聊,顺手点了根烟。
一时间火星飞溅,新郎被火包围,烧伤面积达95%,被评定为三级伤残。
还有的人,玩命似的去闹。
2013年2月6日晚,山西的新郎李某,被婚闹者拳打脚踢4个小时后,直接撒手人寰。
婚礼变葬礼,新娘变“寡妇”。
说是传统习俗,其实就是借婚闹之名,行龌龊之事。
更让人无语的是,有的地方还会闹公婆。
最常见的,是“扒灰”,即公公和儿媳偷情。
让新郎的父亲穿上戏服,头戴红色帽子,额头画王八,脸上有多丑画多丑。
然后让新娘问:
家公,扒不扒灰(是否偷情)?
新郎的母亲也同样穿上狗不搭八的戏服扮丑。
一个陋俗,侮辱了6个人。
有的人可能只是演一下,但有的人是真的“闹”。
之前,就有一个公公抱着儿媳狂啃17秒的视频在网上爆火。
周围的宾客,拍照的拍照,拍掌的拍掌,没有一个人觉得不妥。
有的还起哄新娘坐在公公身上摇晃,喊公公做“孩子他爸”,恶心至极。
更丧心病狂的是,一位新郎父亲,仗着喝点小酒,从背后强抱、强吻新娘,新娘直接吓懵。
连见惯大场面的司仪,都顿感不适。
可笑的是,这位准公公,眼看着自己要“出名”了,赶紧出来澄清说,当时是按照“闹新娘子”的习俗,“演”一下。
如此违背人伦,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怎么看都不“喜庆”。
这样的婚礼,仿佛一场大型的集体降智活动。
在“大喜日子、闹着玩的、图个吉利、图个乐呵”的四字宝典之下,一切匪夷所思的、幼稚至极的行为都变得顺理成章。
什么吉不吉利、喜不喜庆的,这就是单纯的坏!
婚礼不是流氓的狂欢场,更不是犯罪分子的修罗场。
03
婚闹怎能变成胡闹?
不是闹出动静就等于热闹,婚闹也不该成胡闹。
没有哪个新娘希望想起自己的婚礼,是要吃了她的眼神,被性骚扰的噩梦,以及那一团团黏唧唧的面粉。
好在,现如今法律越来越健全。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越来越多地方禁止不文明、无节制的低俗婚闹。
同时明文规定,打着闹洞房幌子性侵新娘、伴娘的,严重的可判处有期徒刑3年。
我们应该鼓励高级的婚闹,比如:
接亲时做八级听力考试。
现场敲代码表白。
让新郎做一道菜。
照样热热闹闹,给大家带来无数欢乐。
那些没有分寸、底线,害人害己的陋俗,早就该被取缔!
诚然,闹了那么多年,一时间难以完全消灭陋俗。
但至少,遭受侵犯的伴娘、新人及父母,可以勇敢地对不文明行为说“不”。
该拒绝的就拒绝,该报警的就报警。
不要为了面子硬撑,对方都不尊重你,你又何必留情。
而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要做恶俗婚闹的参与者,也不要做沉默不言的旁观者。
谁知道,下一个不会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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