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记者获悉,商丘市医疗保障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延期征缴工作的通知》称,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期从原定的参保征缴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集中缴费期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享受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在延长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待遇等待期后至12月31日的相应医保待遇。除新生儿、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以及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形外,在延长缴费期间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待遇等待期为30天,自缴费之日起满3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期间,我市城乡居民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河南税务”App线上缴费。大中专学生原则上通过学校集中缴费。线下缴费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的集中代办点通过河南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缴费。偏好银行缴费的居民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有代收资质的12家商业银行网点或通过银联(云闪付等)办理个人缴费。此外,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办税服务厅缴费。

来源:商丘日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