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的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有过向朋友借钱的经历,有的人借钱之后按照约定时间归还借款,而有的人则消失的无影无踪!
老张和老陈本是朋友,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于是老张便向老陈借了61万元,两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并且约定了还款的时间为一年!为了确保对方不赖账,老张还以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而后两人再没有联系过,老张没有主动还款,老陈也没有主动要欠款,就这样过了5年之后,老张向法院起诉要求老陈配合其办理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并返还房屋所有权证。老陈要求老张先还钱。经过法院审理认为,两人的借款期限为1年,而法律诉讼的有效期为3年,并且在这三年之内,老陈没有主动要求还款,未举证证明借款的诉讼时效存在中止或中断等情形,故而两人之间的诉讼有效期失效,老陈需要协助其办理注销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向其返还上述房屋所有权证。
对此估计很多人会表示疑惑,那么两人之间的61万元的欠款就一笔勾销了吗?老张轻轻松松到手61万,不仅不需要还款,同时自己的房子也再次回到自己的名下,而老陈则白白损失了61万元!但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有效诉讼期是3年,如果老陈能够在有效诉讼期限之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那么要回来是轻轻松松的事情!但是一旦超过诉讼有效期,再想要回来就基本上不可能了,除非对方感念自己的恩情,能够主动偿还!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诉讼有效期超过时效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借据中明确约定借款期限的,债权人要在借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内通过积极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主张的方式包括:当面提出还款要求、制定还款协议或通过邮寄催款函、发送催款信息、拨打电话索要欠款、向司法机关报案或控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同时注意在索要过程中要保留相应证据。也就是说,要想避免超过诉讼有效期,一定要有主动要求对方还款的意愿,在要求对方还款的方式中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才能中断诉讼时效,避免超过时效!
总之 ,借钱欠款在日常的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很多人总是潜意识的认为,只要有对方的欠条,法律始终支持自身维权,殊不知追诉期也有时效性,因此大家在遇到有人借款不还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诉讼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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