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厚斌斌、樊雪萍)2023年12月29日,一辆满载着30吨粉煤灰的罐车在吐和高速野云沟路段突然起火,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救援民警赶赴现场、沉着灭火,在火势蔓延之前,以“教科书式”操作控制了火情。

当日14时47分,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派警,称在G3012吐和高速431公里处有一辆罐车尾部起火,车上装有30吨粉煤灰。8分钟后,交警大队巡逻民警毕明凯、亚森·艾拜、张丰毅等人赶到现场救援。到达现场发现,车辆停在路中间,尾部火势正旺,并伴有滚滚浓烟,所幸无人员伤亡。毕明凯和亚森·艾拜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拎起车载灭火器喷射起火部位,张丰毅则在罐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示设施、划出警戒区域,并疏导车辆。

由于火势渐渐变大,民警们随车携带的灭火器用完后,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毕明凯和亚森·艾拜立即向过往车辆借来灭火器进行再次灭火。最终,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全力扑救,火势被控制。此次“教科书式”救火操作,帮助司机乌先生挽回了一笔重大损失,也避免了人员伤亡,保护了过往车辆的安全。

“我们常年在高速上巡逻,遇到的救援火情不少,一来二去便积累了救援经验。再说,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必须义无反顾。”民警毕明凯说道。随后,罐车驾驶员乌先生向救援民警和热心群众表示感谢。他说,头一回遇到这种事,使用灭火器也无济于事,再加上没有处理经验,一下子慌了神,只好报警。

警方提示:驾驶人日常应多注意车辆检查,防止“带病”上路。在高速公路上出现突发事件时,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并在车后150米以外放置三角警告标志,车内人员迅速转移至安全防护栏外,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