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
富源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建成一支“对党忠诚、作风过硬、技能熟练、一专多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有力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任务
(一)招聘人数:综合应急救援队员2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
(二)工作任务:
坚持“险时救援,平时防范”的工作方针,贯彻“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应急工作原则,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一并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主要从事山体滑坡、地震、城市内涝、旱灾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群众遇险等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
(二)志愿从事综合应急救援事业和消防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三)限男性,年龄在18-26周岁,初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具备应急救援和消防救援专业技术资格(如特种装备操作、无人机操作、潜水作业等)的,年龄放宽至26周岁。退役军人、计算机通信、水电专业、汽车维修专业、持有B2以上驾驶证、有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业经历或退役军人的优先录用。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在160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合同制专职消防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五)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和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相关待遇和保障
执行《富源县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和《富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相关待遇保障参照国家及省、市、县有关专职消防队员保障标准执行。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300元。工资待遇组成: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等构成。根据入职年限,工资档次分为初、中、高三档,新入职的不低于3500元,入职满2年的不低于4200元,在职时间越长工资收入越高。
(二)保险保障:正式录用后,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每年免费参加县级以上医院全面体检一次。
(三)休息安排:每月享受4天休假,每年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年假。其余休假事宜按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规定执行,遇有重要战备或重大执勤任务被召回的需无条件返回。
(四)其他保障:
1.单位提供食宿及制式服装,食宿标准与消防员享受同等待遇,并按季节气候发放专职消防员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2.因工作表现突出、工作绩效优秀的专职消防员,提拔为班长骨干,优先推荐参加疗养、学驾驶、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等。
3.工作期间,单位推荐参加国家有关消防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及考试,所需费用由单位负责,取得相关资质的享受有关工资待遇。
四、招聘程序、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至1月15日;
2.报名地点:富源县金华大道消防救援站(富源县六中旁);
3.咨询电话:张师:18879484888,0874-4012119;曹师:13888242442;杨师:18184823119;晏师:15877919769。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蓝底版免冠彩照4张,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有特长的,须带《驾驶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请自带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
(二)考核
采取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
1.政审:不合格者不进行下一阶段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云南省消防救援人员体能素质测评标准》执行,主要测试3000米、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曲臂伸和仰卧起坐五个科目,合格者可进入下一阶段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面试: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三)体检
政审、体能测试和面试合格后到富源县中医院参加体检,项目包含:血常规、肝功能、尿常规、心电图、腹部彩超和胸部透视及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录用
经考核确定为被聘用人员后一周内安排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鉴定合格的,正式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正式录用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得主动离职。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富源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富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2日
报名登记表获取方式
如需报名登记表,请添加下方小编微信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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