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在生活中普遍发生,只要这个社会存在,违法犯罪的行为就依法存在。那么关于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民法典一般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要件是:

1、侵权人有致害行为,侵犯到他人合法的人身或财产权益。

2、加害人主观上存在故意。

3、加害行为与产生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4、存在客观现实的加害事实,并对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不利后果。

律师补充:

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

(1)侵权责任主体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特殊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员,施工单位或者人员,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产品质量法里规定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等。

(2)主观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也就是故意或者过失。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他构成要件具备,都构成特殊侵权;过错推定也就是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除非行为人可以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

(3)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害人一方承担,即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结果,行为和结果的因果关系,都由被害人一方证明,如果有一个证明要件无法证明,则被告方不构成侵权行为。而特殊侵权行为的证明责任则由不一定全部由被害方承担,例如上述主观构成要件,如果法律还有具体规定,则其他构成要件也需要被告方承担。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邹婷婷律师简介

湖北摘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始终本着忠于法律、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的执业理念,承办过大量包括刑事、民事、商事、劳动争议等在内的各类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十分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处理各类法律实务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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