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稻城县木拉乡培考村原会计多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1万元……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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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为充分发挥案件庭审的警示震慑作用,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2023年12月27日,稻城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及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等70余人到县人民法院参加“多某案”现场庭审观摩。

据悉,多某在任木拉乡培考村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务工费”、“购买办公用品”等虚假名义,通过制作虚假财务资料等方式,先后从所负责村、合作社账户中套取公款69.8797万元。

经过审查调查、提起公诉、举证质证、法庭调查、庭审辩论,再到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清晰呈现了被告人在金钱利益驱使下,逐步突破纪法“红线”,最终走上违法犯罪深渊的全过程。此次的公开开庭审理将纪法惩处“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持续筑牢在场每一名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纪法”意识。

“今天的庭审观摩活动让我深受震撼,真没有想到曾经的身边人,会在‘虚荣心’、‘攀比心’的利诱下,自毁名节,‘奢’掉青春,看到他憔悴的面容我感到无比的痛心和警醒……”木拉乡纪委书记高明俊在观摩会后感慨道。

2023年以来,稻城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多管齐下”做深做实警示教育,组织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现场观摩3场次,覆盖350余人次,结合我县典型案例制作《因“欲”失“程”》警示教育片;组织观看《家道》《守护净土》等警示教育片130余场次,覆盖2100余人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0批次,覆盖216人;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35场次,制发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7期。切实把“教训”变为“教材”,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为鉴 、以案促治的警醒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挥‘零距离’警示教育的‘常效’和‘长效’作用,分类分层量身定制警示教育‘套餐’,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谈道。

来源: 廉洁甘孜

编辑:杨雪

校对:毛莉泓

二审:岳诗蕊

三审:肖宵

监制: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