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叶传增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关于郭星海等八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郭星海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谦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梦 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沿边开放发展与边境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师留永 任红河州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剑武 任红河州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鲍新辉 任红河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毅 任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丁 恒 任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关于和仕春等14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和仕春 任怒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和磊域 任怒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州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张映安 任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局长(事业管理五级,试用期一年),免去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副局长(事业管理六级)职务;

刘碧峰 任怒江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赵建民 任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任州防治艾滋病局局长;

罗锡良 任云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事业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张 骞 任云南兰坪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雪涛 免去怒江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家林 免去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州地方民航发展局局长、州地方铁路发展局局长职务;

和德武 免去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唐金彬 免去云南师范大学附属怒江州民族中学(怒江州民族中学)校长职务;

李登高 免去怒江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何玉光 免去怒江州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国青 免去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郝四军等2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郝四军、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建繁等2位同志试用期已满,同意转正。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