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于钱江晚报。
下山偷鸡的豹猫被无罪释放了
“不对劲,属实不对劲!”
近日,舟山普陀区展茂的一户村民感到十分的诧异:自家的养的鸡怎么每天都会莫名失踪几只呢?而且现场都没有留下什么痕迹,自己也没听到什么动静。如果是人类所为,肯定是一口气就偷光了,怎么可能会反复偷这么多次增加风险呢?因此该村民认定肯定是某种动物所为!
他于是在院子里放了一个小铁笼子,里面绑着一只鸡,笼子的出口上有一根绳子连接着鸡,只要鸡被移动了,笼子门就会关闭,就跟咱们抓熟知的捕鼠笼差不多,只不过是发放大版。没多久,这个陷阱居然真的生效了!他来到笼子跟前,看到一只猫正在里面发狠。它龇牙咧嘴的,恐吓声不断,但看起来不太像普通野猫,因此其身上布满了豹纹。
村民心想:“这怕不是什么保护动物?”于是联系了当地的民警请求帮助。民警来到他家一看就知道了,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啊!民警转而联系了舟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普陀站,救护中心派救护员柴舟平来将豹猫接回去照顾。
确定其身体没有异样后,在1月3日早上的舟山普陀区芦东水库旁的里山,舟山市资规局的工作人员和舟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普陀站救护员柴舟平一起将这只豹猫放归了野外。真不错啊,近年来群众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是越来越高了,看到野生动物首先想到的是求助官方而不是自行解决。
唉不对!那这个村民的损失咋办?只能自认倒霉?别担心。
能否获得赔偿?
近年来,在生态环境的恢复,政府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增加和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的萌发,人类居住地的扩张等因素的叠加下,人民遇到野生动物的可能性正在不断增加,几乎每天都会有遭遇动物的新闻。
这些新闻中有的只是目击,有的甚至产生了互动,但大多都是展现人与自然美好时刻的遭遇。但也有一些新闻是涉及动物袭击的,人被袭击了当然是最坏的情况,也有些民众是自己家养的牲畜或者种植的农作物被破坏了。
这些情况,政府当然不会让民众们吃哑巴亏,根据情况和地区的不同,是有不同的赔偿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十九条中明确规定:
意思就是说,只要情况属实,受害群众能提供证据,比如拍照和证人佐证,保护动物对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损失确实是可以向有关部门逐级申报,然后得到相关损失的,不过具体赔偿的情况是根据各地区情况不同有所差异的。另外,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也在不断的推进。
不过我感觉虽然这条律法非常明确,但很多群众是不知道的!在推广保护动物意识的时候,我认为这些相关的信息也是需要一共推进的,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更有底气的去为保护生态作出贡献。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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