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经验——合同付款流程,应该由哪个部门发起?

ID:内审师修行与实战

理论上来说,合同付款申请由供货方或服务商发起,最为合适。

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不会或很少将外部单位纳入到自家公司的签批流程中来的。

一方面线上发起人或审核人的权限大,外部人进入本公司系统内影响信息安全;另一方面,外部公司的人也催不动内部审核人。

对企业内部的人来说,谁负责发起付款流程,谁对供应商的控制或影响相对就大!

或许很多人认为这只是一个申请发起的程序,没啥工作量。

事实上工作量还真不少,各类验收文件、各现场或外部参与人的验收与复核、扣款因素、合同条款与付款进度信息都需要整理,花费时间和精力还是比较多的。

小编见过三种不同的内部付款“发起人”

1.合同执行部门,作为付款发起人

这是最常见的操作,因为他们负责合同履行,进行现场对接与控制,负责追究违约责任,也朝夕相处。

让合同执行部门发起付款,对现场管控力度有利。

哪做错了?哪里没做到位?不服从安排了?等等,执行部门可以通过不付款或扣款来逼迫对方做到位,从而提升进度和质量。

这种模式下,供应商的服从性就会很高,与合同执行部门的关系维系的也好。

但是,正因为双方关系铁,执行部门权力又大,吃拿卡要现象就很难禁止。

更甚至,一旦出现行贿和串谋,质量问题、进度问题、信誉问题给公司造成极大损失。

2.招标采购部门,作为付款发起人

招采部门一般都是老板极度信任的人。

对于大多数老板来说,合同执行层次的人,基本上都是外人。

所以,将“付款发起手续”放在外人手上,并没有放到自己人手上放心。

虽然合同执行部门仍旧需要出具验收手续,他们不签字款也无法支付款项,也可以通过验收来控制供应商。

但是,执行部门的权力已经小很多了:如果对方合规合理,就不怕你刁难。

尤其是一些小事上,相处态度上,出现争议时就不会那么服帖了。

但是,由招采部门负责发起付款,也有一大弊端:如果招采人员不可信,那舞弊漏洞就大了!

负责采购又负责付款,大权在握,那么,供应商只要交好招采部门,基本上万事无忧了。

作为执行层面的合同执行人,很难影响到招采部门,招采人员的舞弊风险就会被放大数倍。

所以,如果不是对采购人员的绝对信任,就不要有如此操作。

3.财务部门,作为发起人

如果你们的信息化管理足够成熟,业务控制也足够完善,那就不需要专业部门发起付款流程了。

所有的采购、验收、各类单据都是线上操作。

付款时,财务只要根据系统设置的程序,参考资金计划,直接发起付款申请就行了。

这种模式并不适合大多数企业,它更适合信息化完善,内控措施有效,对运营效率要求极高,员工素质普遍较高的企业。

比如,一些科技大厂!

结语

谁作为付款的发起人?并没有绝对正确的答案,它需要与公司发展模式相匹配!

我们审计所在做的是,了解不同模式下的风险和漏洞,知道怎么去识别、评估和确认,且知道哪里容易出现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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