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康复类疾病住院治疗医保基金实行按床日付费

为进一步优化医保支付政策,合理反映医疗服务成本,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局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开展康复类疾病住院治疗按床日付费,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推进,初步形成了以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体系。

按床日付费指的是符合要求的病种,医保基金按照床位数按日结算,意在让更多需要康复治疗的患者享受更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2024年1月1日起,凡是脑损伤、脑出血、脑梗死、脊髓损伤、中枢神经系统病毒感染、帕金森、锥体外系综合征、脊髓损伤后遗症等神经功能损伤类疾病和儿童大脑性瘫痪、童年孤独症、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智力低下等功能障碍性疾病均可在市妇幼保健院、秦安县中医医院、秦安县妇幼保健院、天水四零七康复医院、天水大同康复医院进行住院康复治疗。参保人员住院康复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按床日进行支付。

按床日付费新政策将惠及我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在临床治疗结束后,生命体征平稳并需要住院康复治疗,经过评估后可享受按床日付费政策。出院时,参保人员仅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即可办理出院手续。新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恢复自理能力、回归正常生活帮助的同时,降低了患者康复治疗成本,减轻了就医负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天水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