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2023年第32号)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环节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调味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其他食品、罐头等5大类抽样检验多个批次,根据1月2日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公示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出营养成分——蛋白质、钠等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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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通告具体看来,本次抽检中检出营养成分——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有开平市利是达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鲜露调味汁、江门市蓬江区荷塘荷兴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豉油王冲菜、江门市康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胡椒粉(香辛料风味调味粉)、江门梦工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克力(代可可脂)(棕黑)、江门市江帆水产制品厂有限公司生产的鲍汁灵芝菇。本次抽检营养成分——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有江门高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果冻粉。

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来源/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