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小三,给钱就陪睡!”大跌眼镜!在山西晋城发生一件啼笑皆非的桃色案例。男子单某在手机游戏上与已婚女子张某结识,之后便频频约会、偷情、开房,两人之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双方因分手问题出现矛盾,单某多次到张某工作的足疗店,干扰其正常的洗脚等工作。

案例:男子与已婚女偷情开房,关系破裂后,散播情人私密照

张某选择报警,单某保证不再骚扰。但过了一段时间后,两人很快死灰复燃,又恢复了男女朋友关系。

2个月后,两人关系又出现裂痕,张某删除单某wei信并将其手机号码拉黑。之后,单某多次到张某租住地纠缠。

张某搬离之后,单某为找到张某,更是到其婆家及娘家骚扰。找到张某之后,单某将含有张某隐私照片、身份证照片及“骗钱、卖淫”等侮辱字眼的小字报在其住处散播。

甚至,单某还在张某住处门口摆放花圈、门上涂写侮辱字样。张某再次搬离住处,但单某还是不依不饶,之后又多次对张某张贴小字报侮辱,并破坏张某的汽车,损失价格达1448元。多次到张某工作的洗脚店闹事,骚扰张某。

最后,张某忍无可忍再次选择报警。目前,单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诉至法院。

张某的遭遇充分说明,婚外恋实在不可取,有的时候就是粘在手上、甩都甩不掉!

而单某也是认不清楚形势,明明之前就已经遭到民警的教育,知晓其中的后果,仍然得寸进尺!那等待他的只能是刑事处罚了。

网友:奇葩男

“世间竟还有这种奇葩男子,妙哉妙哉。”

“这个女人的丈夫在干吗呢?没有写一句关于他的态度呢,很奇怪!”

“这个男子据说是打王者,联系到这个已婚女的,之后就做一些其他的健身活动吧!”

“玩不起就别玩了,这是图啥呢?”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等动机,无事生非,实施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辱骂及恐吓他人等行为,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本案中,单某在两人第一次分手之后,便多次滋扰张某。张某选择报警,单某受到民警的批评教育。当两人再次分手,单某多次张贴小字报辱骂、恐吓张某,还随意破坏张某、邱某的汽车,造成1000多元的经济损失。

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多次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所以,基于前述事实及法律规定,单某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小编结语:

本案也提醒广大网友,感情的事情讲究你情我愿,不能强求。即使在相处期间产生纠纷,当事人也应该选择合法的手段处理,千万不能背法而为,否则可能承受更加严重的后果。

一定要遵纪守法,做合法公民,不要贪图一时的快乐,将自己送入黑暗的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