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独眼

1月6日,山东烟台一位网友突然爆料:鲁东大学一名男大学生,被从天而降的冰锥砸中头部倒地,情况十分危急!

据了解,事发时间是1月5日上午十点钟左右,一排沿街商铺的门口。这名男子十七八岁,是鲁东大学的一名大学生

现场的照片显示,这名男子穿着黑色连帽羽绒服,灰色裤子,侧躺在一家商铺门口的台阶上,口鼻处有大量暗红色的血迹,一根冰锥贯穿了帽子,直挺挺地插在头上。

事发后,这名男子被紧急送往烟台山医院南院,诊断为重度脑颅损伤。事发地的商铺已关门歇业,周围被围上了路障。

1月6日下午2点多,鲁东大学保卫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学生还在医院,至于是否有生命危险还不太确定。

但仅仅半个小时以后,烟台山医院对外回应称,过来之后抢救了六七个小时,下午这名男生的家长赶到医院后,签字放弃了抢救。

可想而知,这名男子被砸的时候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后续的抢救只能算是吊着一口气,其实根本没有生还的希望,要不然家长也不会答应放弃抢救。

一个小小的“冰锥”居然有如此大的杀伤力吗?有目击者表示,这次的冰锥其实是一个大冰块,“就比双人床小一点,非常大,躲不开了。”

本文说的“冰锥”,俗称冰溜子,是房顶上的雪白天融化后顺势流下,傍晚气温下降时冻成的冰柱,椎尖朝下挂在房屋边缘,天气一暖,随时可能掉下来。

父母培养一名大学生,多么不容易!谁能想到,好好的大学生竟然会遭此横祸、命丧当场?他的父母该如何接受这沉重的打击?

悲剧既然已经发生了,那自然要讨论谁该为此负责的问题。鲁东大学方面表示,事发地并非位于校园内,而是市区的一处街道,这么一来,校方基本上没什么责任了。

那责任在谁呢?不少业内人士和网友们共同指出了以下三方的责任:

首先就是城管部门,他们不能只负责清理沿街广告、驱赶小摊贩吧?这些商铺楼顶的冰锥为什么不及时清理?

其次就是物业公司,就算物业没有能力及时清理冰锥,也应该在冰锥可能坠落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提示行人注意安全。

最后就是商户,他们没有对自己经商的建筑物或相关设施进行合理维护,导致冰伤坠落砸伤行人,那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还有专业人士搬出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么一来,赔偿责任就很清楚了。但是,我们实事求是地说,这名男子本人就没有一点责任吗?只要是经常下雪的地区,人们都知道雪融化时不要走在屋檐下。

不管怎么赔偿,都无法挽回这一悲剧,只希望相关责任方能够坦诚面对、积极协商、依法赔偿,不要让这名大学生的父母雪上加霜。

在这里,独眼也想真诚地提醒大家:气温回升时,不要走在屋檐下,提防冰溜子伤人。

如果你有亲人在下雪的城市,请把这篇文章发给他,给他一个郑重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