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剧《权力的游戏》中,艾德·史塔克给儿子取和他哥哥同样的名字以示怀念。这种取先贤或者名人的现象在外国似乎非常普遍。翻开欧洲历史的君王基本上都是一致的名字,最多在名字后面加个二世、三世以示区别。

但这样的取名方式在中国似乎是不被认可的,中国孩子取名往往要搜肠刮肚,翻遍典籍去找无人采用的过的字,唯恐用的名字和家族先贤或者历史、现代名人相似。这种现象的背后到底是什么样的取名禁忌?

贵族统治

在古代,封建社会等级森严,有很多字是贵族专用的,这些具有好意义的字不能随便用,普通人乱用甚至要杀头。要想争一个朝廷官方认证的名字,要么是生在帝王家,要么是付出大半生心血去争。

比如康熙皇上的爱子取名叫胤礽,由于这个孩子是君主的爱子,所以他的名字也因为他的身份而被赋予了神圣意味,再加上他的身份高贵,所以他在地位上就比别人崇高,名字里“礽”字的使用,要具有优先级。

“礽”字自此变成专用,之前就叫“礽”的,不管你是耄耋老人还是垂髫幼儿,都得改,这个字得是太子专用;而且以后的书面资料里,“礽”字得改,用近义词或者同音字代替,不能让普通民众有一点可能中伤太子的机会。

当时甚至有一位官员在给皇上的奏章里写了“礽”字就被康熙赐死,可见这种等级控制有多严格。究其原因,这种把控来自于皇权集中,皇家要保障自己的高度威严和神秘性,以潜移默化的渲染磨灭民众的斗争性,连名字这种小事都不放过。

礼仪文化

古代官员最高规格的礼仪封赏叫做“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意思是上朝开朝会的时候可以带着宝剑、穿着鞋子;赶往大殿的路上可以慢慢走,不用小步快跑;进入大殿的时候会有内侍通报该官员的官职名字。

如果没有这个特殊待遇的官员,入朝时的流程是什么呢?比如说韩信上朝,内侍官就得说“汉淮阴侯韩信”上殿,这种赞拜的形式造成了同殿称臣的人不得有重名的现象,不然的话上朝赞拜一下子进来四五个韩信那还得了。

而由于古代的阶层固化,为官者世代为官,为农者世代耕田。若是与家族前人取同样的名字,完全有可能在官方场合出现同样的名字。而同一个家族内,大家的官职基本上没有太多区别,所以所以家族内上下几代的名字都不可以是同一个字,以防在大场合造成特殊情况。

比如三国名将邓艾,邓艾原名叫邓范,字士则,是新野名门邓家的子弟,他们家做官的比较多,所以邓艾在快成年入仕前,因为他们家族内有一个叫邓范的已经在朝廷为官,为了避讳改名叫邓艾。

审美艺术

名字对于中国人而言,不仅仅是一个符号,也具有一定的个人代表性和审美艺术价值,人们在起名字的时候往往代表了一定的寄托,和先贤、名人的名字如果相同,那就是失去自己的本真,每个人心里对自己的生活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追求。

比如南朝宋的开国君主刘裕,因为一开始家境贫寒,父母早丧,他一直寄养在舅父家,所以名字就叫刘寄奴。等到刘裕定鼎称帝,刘寄奴这个名字显然不得表示自己的宏图壮志,所以改成表示农业兴旺的“裕”字,彰显自己心系百姓的状态。

再有如武则天,“则天”可不是她的名字,“则天”是因为她在则天门改的国号,所以大家称她叫“则天”,实际上则天就算是外号,人家真名叫武曌,中国历史上本没有“曌”这个字,是因为武则天作为女性皇帝希望自己如明月当空起的。

民间信仰

中国古代对于死后世界有一套独自的信仰,国人普遍认为死后的世界是阎王殿,阎罗王掌管人的死亡的文件是《生死簿》,《生死簿》上按照每个人的名字设计好了每个人的死法和死亡时间。

所以中国人的心目中如果自己家的新生儿起名和别人一样,家人会觉得阎王在计算死亡时间,打算收人去阎王殿的时候会把自己家同名的孩子一起算进去,导致孩子的早夭;要是按照西方那种取受人尊重的前人的名字,那前人死亡时同名孩子也会死。

所以为了保障孩子的存活,大家宁愿起一个很难听甚至带有侮辱性的名字,都不愿意取一个相同的名字,这才出现秦始皇给小儿子起名叫外国小猪;窦太后的侄子名字直译就叫窦小孩这样的荒唐情况。

规避憎恶

前文提到名字中的字代表了一定的审美价值,而这些字也代表了家人的情绪价值,新生儿的名字一定要是让家里人开心的,不能涉及仇家、国贼等一系列会引起别人负面情绪的字,如果有文化中表示禁忌和不吉利的字眼也不能用。

总的来说,这种起名的模式就是寄托家人的担忧,生怕取了一些招致反感或者厄运的字为名字会影响孩子的一生。比如古代人认为“离”字,一定代表兄弟不和、妻离子散的命运,所以屈原在死前才会给自己的楚辞命名为《离骚》表示自己的愤懑之情。

那么孩子起名自然就会避开“离”这个字,视为避迷信讳。而在春秋时期的吴国文化中,如“散”、“难”等字眼也被视作恶意的字眼,这些字都是不能取名的,如果实在要取就得加上一个否定词,双重否定表示肯定,如辛弃疾、霍去病、申不害等。

而如果在某一时期出现大叛乱、大国难,那么叛军领袖,或者国贼相同的字也是不能用的。对仇家、鄙夷之人或特定事物的厌恶憎恨心理,避免用其名中的字,这种现象被称为憎讳。

比如在安史之乱后,为了表示对安禄山的憎恨,全国人名、地名中有“安”的全部不能用,给孩子取名想想别的字,“安”字是全国禁忌;而南宋时期新生儿不得取名为“金”,原本叫“金”的都要改名为“今”;明朝人恨元朝人,于是憎讳“元”为“原”,这些都是憎讳的代表。

综上所述,避讳是我国文化特有的取名现象,反应的是政治、历史、时代背景等一系列文化因素,反应中国人特有的道德规范和伦理价值。

参考资料
陈寿 《三国志》中国文联出版社
《清史稿》 中华书局20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