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二婚女子嫌弃家穷外出打工10年,与丈夫婚姻名存实亡,得知丈夫建别墅,竟慌忙赶回家索分家产:别墅也有我一半。丈夫怒斥:你做梦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妻子李秀花和丈夫苏大凡是经人介绍的半路夫妻,俩人结婚已有14年,婚前苏大凡已经育有二子,李秀花则孤身一人嫁给苏大凡。
李秀花原本以为,嫁到苏家能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可事与愿违,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俩人很快就有了矛盾,苏大凡年纪比自己大,脾气也不好,对待自己的态度十分冷漠。
且两人日子过得不红火,甚至可以说有些困难,就这样李秀花在苏家待了4年后,索性不顾苏大凡一家的挽留,选择外出打工。
在外打工这十多年,李秀花表示自己虽然不经常回家,但是与家人也在保持联系,最近得知苏大凡在老家盖起别墅,认为别墅也有自己一份,便赶回家让苏大凡将房屋分给自己一半。
苏大凡自然是不愿意,他认为自己当初对李秀花很好,结婚的时候李秀花父母双亡,家庭经济条件十分贫困,如果不是苏大凡和她结婚,李秀花可能连饭都吃不起。
据苏大凡的邻居和儿子表示:本来苏大凡的原配和周围的邻居关系处的十分融洽,可李秀花嫁过来之后,十分不安分,经常和周围邻居吵架闹得鸡犬不宁。当年出去打工,也是一声不吭,偷摸的溜出去的。
让苏大凡更加生气的是,李秀花出去打工后,便更换了电话号码,除非李秀花主动联系苏大凡,否则苏大凡根本找不到她,这样的妻子对家庭没有任何贡献,谈什么分配家产呢?
现在苏大凡的儿子已经在当地镇政府有了正式工作,一家人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对于继母李秀花忽然跑回来,苏大凡的儿子有什么看法呢?
苏大凡的儿子表示,只要李秀花是为了回来和父亲好好一起生活,他们兄弟二人都把李秀花当做亲生母亲对待,给她养老送终。
可李秀花回来的目的,真的是想和苏大凡一起安享晚年吗?
在调解员了解完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李秀花原本还提出一起生活,可苏大凡并不同意,他表示,现在年纪大了,在外面赚不到钱就跑回来,让一家人伺候着,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情急之下,苏大凡还打了李秀花一巴掌,要不是调解员拦的及时,苏大凡抄起地上的棍子就要去打李秀花。
李秀花眼看自己在这个家里也待不下去,索性也不要求留在家里,张口就要分割财产,不再和苏大凡一起生活。
当调解员问及李秀花这10年打工赚的钱都到哪里去的时候,李秀花表示,自己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为了让自己有安全感,她把赚的钱都花在自己婚前的房屋翻新上了。
也就是说,李秀花确实没有给苏大凡一家拿过什么钱。
为妥善调解此事,调解员把双方带到了村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别墅确实是苏大凡名下的,可主要出资人是苏大凡的两个儿子,苏大凡只是出了很少的一部分钱,他们认为这套房子不应该给李秀花。
从法律上来说,尽管李秀花与苏大凡分居多年,但他们并未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他们之间依然维持着合法的婚姻关系。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工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但夫妻关系仍然存续,收入仍属于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本案中的李秀花虽然和苏大凡系合法夫妻,原则上财产应该应该均等分割;双方也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该套别墅的实际出资情况,以及李秀花在家庭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予以分割。
最终,调解员让李秀花拿出个建议,到底怎么才能将此事了结,李秀花张嘴就要10万元分手费,具体计算的依据是,自己在外面当保姆一个月也有1万多,就当是自己曾经照顾苏大凡一家的费用了。
苏大凡满嘴的不同意,最多只给2万元,他觉得家庭成员内部的照顾,不能用工资来衡量,自己出这2万元,已经是仁至义尽。
在调解员的调解下,李秀花退让到5万元,少一分都不谈。而苏大凡只给到2.8万元,最终双方调解未果,不欢而散,李秀花表示自己会走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这段10年前就已经预示结果的婚姻,最终无疾而终,亲爱的读者,您认为李秀花应该分割这套别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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