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青苗法学 等

编辑整理 :双一流高教

1月7日,西南政法大学讣告: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我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主要奠基人之一,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常怡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4年1月6日16时05分在重庆逝世,享年94岁。

常怡先生是山西省沁水县人,1931年1月5日生,1947年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9月至1955年8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5年9月至1956年10月在北京俄语学院留苏预备部学习,1956年11月至1960年11月在苏联列宁格勒大学(现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并获得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副博士学位。1961年8月起在西南政法大学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和教授,曾任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于2001年9月离休。

常怡教授先后主编了《民事诉讼法教程》《民事诉讼法学》《强制执行的理论与实务》《告诉申诉的理论与实务》《比较民事诉讼法》《外国民事诉讼法新发展 》《中国调解制度》《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等教材、专著及工具书三十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现代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法学》等刊物上发表文章七十余篇,对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被誉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四架马车”或“四大天王”之一。

常怡先生躬耕教坛六十年,潜心育人,无私奉献。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为全国第五批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新中国第一位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西部地区第一位法学博士生导师。常怡先生指导了新中国第一位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深受广大学生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