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决定:陈宏伟同志任保定市委委员、常委和市纪委书记;祁海东同志不再担任保定市委常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职务。
来源:保定日报
陈宏伟,男,汉族,1970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曾任河北省邢台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男,满族,1965年8月10日出生于河北围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毕业于承德师专数学系,2001年毕业于中共河北省委党校经管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2.07——1984.07, 承德师专数学系学习;
1984.07——1992.03,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劳动人事局干事、股长;
1992.03——1995.05,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艾林河乡党委书记;
1998.02——2000.04,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常委、四合永镇党委书记(1999.09—2001.12,参加河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管专业学习);
2000.04——2003.03,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2000.07—2001.01,在河北省林业厅挂任处长助理);
2003.03——2003.04, 兴隆县委常委;
2003.04——2011.02, 兴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1.02——2011.05, 承德市双滦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11.05——2015.11, 承德市双滦区委副书记、区长(2012年5月7日—6月1日,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河北省“县市、区”党政正职“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培训班第五期)
2015.11——2019.05, 宽城满族自治县委书记;
2019.05——, 河北省纪委驻河北省体育局纪检组组长;
2021.07——2021.08, 河北省保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2021.08——, 河北省保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来自百度百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