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妇科检查后发现身体有异样,去厕所检查后竟有塑料套掉出来。
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增强做好医疗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医疗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要知道一个小小的疏漏也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等到那个时候再去关注就太晚了。可惜总有一些医务人员不把医疗安全当回事。之前成都发生过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医疗事故。
2019年8月,家住四川成都的丁女士感觉身体有点不舒服,腰部总是感觉酸痛。我抽空去了最近的医院,做了十多项检查,花了528元。没发现问题,她就回公司继续上班,但没想到的是,去医院前感觉有点不舒服。参观后,情况变得更糟。我感到坐立不安,肚子痛得厉害。一开始她也没多想,只觉得她想上厕所,就上了厕所。
结果发现不对劲,然后摆弄了一下,一个物体竟然从我身体里掉了出来。这是一个细长的塑料套筒。它是怎么进入体内的?丁女士记得在检查的时候,她好像在医生拿的一个器械上看到过这个。按理说,检查完了,医生应该检查完就扔掉。但是医生完全忘了这件事,还是她发现不对劲,太大意了。
丁女士大怒,拿着一塑料袋书质问给她检查的医生:“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这不是不把病人的安全当回事吗?”本来,她没打算太斤斤计较。如果医生坦白承认错误,她只会道歉。没想到,医生一开始含糊其辞,不想承认。后来看到丁女士拿着检查单和塑料套,铁证如山,改了一套说法。
再说这都是小事,人无完人,谁又能保证一辈子不犯一点小错误呢?既然丁女士的身体没有问题,那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为什么每一分钱都要斤斤计较?这下彻底激怒了丁女士。犯了一个错误,并且拒绝承认。她还说是小事。万一她没发现导致其他一些疾病呢?但丁女士找到节目,希望节目组帮忙调解。
她的要求是退还所有费用,带她去其他医院检查,费用由这家医院出。同时给予1万元赔偿,但经过沟通,医院没有同意丁女士的要求。可以要求退328元,也可以带她去其他医院检查。一万块的赔偿太多了。她的健康没有问题。出了问题,要赔偿。但是现在没有错,还要交一万块钱,有点狮子大开口。
第一次调解,双方不欢而散,接待此事的医生说。事发后,她来到医院,见体内无异物(取出)。当时联系不上主治医师。从工作经验来看,异物看起来像避孕套,但不排除是医院留下的。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将再次协商。丁女士表示,如果还是没能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她不会放弃的。她已经咨询了自己的律师和朋友,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反映。
这个案例是一个反面教材。医院和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和常规,将塑料套管遗留在患者体内。要不是患者及时发现,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危害后果。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病人上门要说法,医护人员也极力狡辩,甚至准备让病人把大事化小。不要再在意这些“小事”了。
显然医院是有责任的,其行为侵害了丁女士的民事权益。应该给予一定的赔偿,即使赔偿金额不一定是丁女士要求的1万元,也要给个说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明文规定:
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医疗事故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