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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网站获悉,1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外公布年初罚单,其中,泰康人寿山西吕梁中心支公司因保险销售存在不当宣传;保险销售可回溯管理及内控管理不到位,罚款2万元对两名相关负责人警告,各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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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显示,因保险销售存在不当宣传;保险销售可回溯管理及内控管理不到位,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吕梁中心支公司警告,罚款2万元,对李朝峰警告,罚款3000元,对袁靖民警告,罚款3000元。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