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网红,我师弟是‘垫底辣孩’,他1000多万粉丝,我280万粉丝。航班延误了5个小时,我要求航空公司给我特殊照顾。”近日,一男子因不满航班延误,亮出自己网红的身份,指责空姐、质问机长名字,之后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维权视频,引发广泛关注。据悉,以网红身份要求给予特殊照顾,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

所谓“网红”,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种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网络的人。这一群体离不开短视频、网络直播、直播电商的造就。目前,“网红”们主要享受打赏、带货等红利,但部分“网红”已不满足于固有的权益,而是利用自己网红身份,要求某些市场主体提供特殊照顾。这种“网红特权”现象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在上述案例中,当事人不仅自称“网红”,还与另一“网红”“垫底辣孩”扯上关系,以显示自己的身份、影响力不一般。但“垫底辣孩”发表声明称,自己与视频中的乘客素不相识、毫无关系。这让“吹牛”的“网红”显出原形,即自己影响力并不是吹嘘的那么大,但为了享受特殊照顾,对自己进行包装。坦率说,这种“网红”的脸皮极厚。

再如,有“网红”想要骑摩托车上高速路被工作人员拦下,摩托车碰到交通锥后倒地,该“网红”便发起视频维权,想要索赔摩托车的损失。但该路段有明显的禁摩路标。这既是以“网红”身份施压,也是以“维权”名义吓唬人。另外,还有多位“美食博主”打着探店或者维权的名号要求吃霸王餐。可见,“网红特权”现象在现实中并不少见。

其实,“网红”就是普通人中的一员,与其他消费者或公民的身份一样,并没有什么特权。但因为在网络上走红,有一定的粉丝量,就认为自己高人一等,理应享受某些特权。这实际上是部分“网红”膨胀后的“自我加权”,即以自己的网上影响力施压对方索要特权。这既涉嫌侵害对方的权益,也损害了正常的秩序和公平,对此决不能纵容。

任何市场主体在面对“网红”索要特权时,都应该依法应对,既要一视同仁对待“网红”和其他消费者,也要对“网红”关于特殊照顾的要求明确予以拒绝。也就是说,只要在法治框架里应对“网红特权”,就不用怕“网红”的任何威胁。但在现实中,某些市场主体考虑到“网红”粉丝众多、身份特殊,恐怕难做到以公平态度对待“网红特权”。

当某些市场主体纵容、助长“网红特权”,那么某些“网红”就摸准了对方的底气,进而会得寸进尺索要更多的特权。所以,任何市场主体都不能惯着“网红特权”。同时,“网红”的粉丝们也要对“网红特权”说“不”,因为“网红”是仗着粉丝众多气焰嚣张,这种自我膨胀的“网红”无论是道德素质还是法治意识,都不值得粉丝们追随。

另外,从网络平台到行业协会再到有关部门,都应该对“网红特权”加强约束。比如针对某些“网红”通过发布“维权”视频达到谋取特权、私利的行为,平台要对视频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以免损害平台形象。行业协会要依据《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将索要特权的主播予以处罚。“网红特权”若涉及违法犯罪,有关部门应依法处置。

总之,不能任由“网红”肆意膨胀、任性“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