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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反馈原文

近日,中基协在对量化私募基金的投资问题,备案审核的时候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反馈意见。反馈的关键词是“量化投资”,具体反馈意见如下:

补充意见如下:

1、管理人说明在管基金总体情况,包括不限于基金规模、基金总只数、量化基金只数、量化基金规模、基金直销比例、基金代销比例、 主要代销渠道、总体平均收益、量化基金平均收益等。

2、请列表说明每只量化基金的具体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名称、基金编码、基金规模、投资者(穿透至顶层)、自然人投资者比例、募集渠道、结构化及杠杆情况、托管人、基金成立日、基金到期日、量化主策略、量化辅策略、日均持仓数量、日均换手率、产品架构(FOF需穿透说明)、申购赎回安排、预警止损线、基金费用、收益率况等情况。

3、请私募管理人详细说明对量化投资的理解、现有的量化投研和交易系统、量化投研和交易部门设置及人员情况、每年在量化投研和系统的投入、已上线的各量化策略和对应规模及业绩等,并提交证材料。

4、请管理人说明拟备案基金的量化主策略、量化辅策略、产品架构(FOF需穿透说明)投资经理简历及过往业绩、后续募集计划等。

02

反馈意见解读

针对反馈一

要求私募管理人说明在管基金总体情况,这并不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反馈,之前对于投资范围含债券相关的私募基金,也出现过类似的反馈,但这次需要管理人进行说明的是关于量化基金的总体情况。

针对反馈二

在反馈一的基础上要求私募管理人列表说明每只量化基金的具体情况,虽然之前填写的量化基金统计表中,也需要填写包括量化主策略、量化辅策略、当期量化主策略是否发生调整等内容,但本次反馈要求填写的内容更加详细具体,其中就包括了结构化及杠杆情况、申购赎回安排、预警止损线等,还特别说明了FOF基金需穿透核查的要求。

遇到上述这两种反馈,相信负责基金运营的私募小伙伴们会很崩溃,特别是基金数量比较多的私募,真的要头大了。

针对反馈三

在实际中,由于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和数据的不完备性,私募管理人对量化投资的理解和支持情况,对于评估风险至关重要。为了满足反馈三的要求,私募管理人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阐述,让中基协了解私募管理人的投资逻辑和决策过程,从而对其风险进行初步评估。

结合2023年9月1日,北、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点监控:

(一)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证券交易量或者交易所系统安全的异常交易行为;

(二)最高申报速率达到每秒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的交易行为;

(三)多只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明显异常,期间程序化交易大量参与的;

2023年2月27日,证监局发布的《证券期货业务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借助自身运维管理的信息系统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且存续产品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合计一千人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相关信息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特点,参照适用本办法。对私募管理人的量化投研和交易系统有每年压力测试的要求。

针对反馈四

在量化产品备案时如果选择“量化”,就已经需要选择量化主策略和量化辅策略。这里的反馈还要求对产品架构、投资经理简历及过往业绩、后续募集计划进行说明。

从上述四条反馈中可见对于目前对于备案量化私募,中基协会从几方面考虑:

(1)过往发行的基金是为量化基金,是否存在风险;

(2)私募管理人对于量化的理解及支持程度;

(3)新发行的量化基金投资策略、后续募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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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量化类私募数据报送

和监测机制

2021年11月,中基协向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上线“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的通知》,运行报表包括管理人基本信息表及量化基金统计表。在量化基金统计表中,须填写包括量化主策略、量化辅策略、当期量化主策略是否发生调整等内容,更重要的是,此次要求量化私募报送相关情况的频次由季度提升为月度,拉开了量化私募的监管序幕。

中基协发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中,针对从事量化交易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提出专门的内控要求,例如,要求私募量化基金建立完备的“保障交易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的风控机制和应急管理制度”、“防范自成交、反向交易、持股比例超限等异常交易风险的内部管理制度 ”等。

虽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尚未正式实施,并且内容是否修改也具有不确定性。但是距离正式发布估计只是时间问题。因此,建议量化私募宜提早梳理自身业务流程,审查各经营环节的合规性。也许,跑的更远,比跑得更快,更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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