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寒誉说职场

中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要求省(自治区)原则上不设行政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旗)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目前各地按照改革精神积极有序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理执法”改革,在推进基层治理效能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在下步推动深化改革中,不断加以改进和解决,以实现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1. 个别地方工作保障不够有力:一些地区没有因地制宜地进行谋划和灵活构建组织架构、管理模式等,而是简单地按照上级部门统一模板生搬硬套。同时,地方场地设备保障不足,未实现集中办公,执法设备仪器、车辆也不足。执法队队员日常工作需要服从乡镇安排,存在精力外移现象,执法队伍70%的精力需要用于执法以外的工作。

2. 部分执法事项实施效果差:由于专业技术要求较高、承接能力不足,部分执法事项的执行效果偏低。基层执法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职责边界还不够明晰,案件移送、协作长效机制尚未形成。综合执法“化学融合”仍需时间,执法分家、条块分割现象依然存在,缺乏协作联动机制。跨部门综合执法与专业监管衔接不畅,部分地区出现积案未结的情况。

3. 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乡镇自身的法制审核力量不足。队员普遍存在法律知识薄弱、工作经验缺乏等问题。下放乡镇的事项虽然相对简单,但执法办案需要熟练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并对下放事项相关的业务知识有一定了解。部分人员办案经验少、执法素养仍待提高。

4. 队伍融合不够深入:案件办理仍以条线为主,执法队内部存在“各自为战”的情况。派出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原部门的执法事项相对熟悉,对其他部门下放的事项较为生疏。案件办理以本部门下放事项为主,执法队员离“全科医生”的目标差距较大。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1. 及时动态调整赋权清单,根据实际需要和地方特点合理划定基层执法事项,避免赋权过多或过少的问题。

2. 完善机制,健全人员管理,建立健全选拔、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 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增加投入,改善基层执法部门的工作条件,包括场地设备、执法设备仪器和车辆等。

4. 建立完善执法队伍考评机制,根据业绩和能力进行评价,激励先进,推动队伍建设和工作水平的提升。

总之,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需要进一步科学配置职责、优化执法资源、完善运行机制,以实际成效为导向,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