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建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酒政任字〔20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酒泉市委员会酒任字〔2024〕6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

周建斌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支队长(兼),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世俊同志任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政委,免去其市公安局反恐防暴支队支队长职务;

范书来同志任市公安局玉门油田分局副局长;

闫卿君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洪忠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秦渴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昱同志任市文物局副局长;

万多智同志任市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

何潇林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职务;

马亚明同志任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齐天荣同志任市农村合作经济事务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铭辰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文福同志任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向红同志任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建英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秦世华同志任市文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国军同志任市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朵成斌同志任市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迎军、党延军同志挂职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1年(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

常亚霖同志的市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石怀玺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德文同志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斌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杨建斌同志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支队长(兼)职务;

张建元同志的市公安局玉门油田分局副局长职务;

张海荣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军德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谢英同志的市农村合作经济事务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万海宏同志的市种子管理站站长职务;

张金海同志的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詹青芳同志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孙志伟同志的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马涛同志的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丁智勇同志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郝遵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经十届白银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郝遵军同志任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免去其白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周正鹏同志任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武鹤佰同志任白银市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白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得龙同志任白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张旭辉同志任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兼);

免去:

张 琼同志的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赵玉国同志的白银市经济转型办公室(白银市多元支柱产业项目办公室、白银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赵信科同志的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兼)职务。

白银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李进荣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李进荣等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察,白银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进荣同志任白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 宪同志任白银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吴明琴同志任白银市地震局副局长;

马维素同志任白银市水土保持总站站长。

白银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