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俗话说的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前段时间麦子就在警方通告中看到一起违法事件。

两名保安利用职务之便,在地下停车场巡查可疑车辆,一旦发现车内有不正常响动就拍照勒索。

因为当事人害怕隐私照片泄露,只能花钱买消停。

两人因此赚取了多笔不义之财,胃口也越来越大……

具体事件如何,跟着麦子看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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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在暗处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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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和王某是杭州某物业服务公司的保安,两人经常相伴去地下车库巡逻。

在巡逻过程中,无意中发现偏僻处有一辆奇怪的轿车。车子停着却未熄火,而且车身还在不停地摇动。

俩人猜想肯定有人在玩“车Z”。于是,杨某便将照片偷偷拍下,然后开始拍打车窗:“你们在干什么?我要报警了”。

男的衣冠不整地下来恳求道:“大哥,我只是偶尔出来玩玩,求你了,不要报警......”杨某抬起右手,把拇指和食指搓揉给受害人看。

受害人明白,这是要钱的手势,就说:“大哥,辛苦了,去买点烟抽抽吧.....那个照片能不能删掉呀。”

短短几分钟内,两人就收到了500块的封口费。

回去后一合计,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法子,因为在地下停车场亲密,大概率不是正当关系,只要拍下照片和视频,受害人就一定会花钱消灾。

此后两人经常有目的地去地下车库巡逻,一旦发现有车子“震动”,就立马冲上去,一人负责手电筒打光,一人负责拍照。

拍完照片后,就扬言要曝光,受害人只能交钱了事。

500元、1000元、2000元……每次尝到甜头后,杨某和王某都觉得这真是个万无一失的行当。

随后,胆子也来越大,“费用”也越要越多。直到遇到了“不按套路出牌”的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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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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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点杨某和王某在地下车库再次发现“震动”车辆。

由于前几次的成功经验,所以在这次敲诈过程中,杨某提出要2000元的“封口费”。

然而,这次的受害人季先生的态度比较强硬,只愿拿出400元。杨某和王某也决定见好就收。

没想到,当两人把照片删除后,季先生转头就报了警

警方在短短半小时内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经过审查,杨某和王某对自己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直至抓捕归案,两人已犯罪7起,涉案金额过万,数额较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拘役。

最后两人不仅赔了钱,还丢了工作。

可见践踏法律得来的不义之财,终究会为之付出应有的代价。法律和数学一样,问题正确的话,答案也会正确,没有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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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地下停车场的偷欢是寻求刺激,那在大庭广众之下车Z就太难堪了。

事发在厦门的酒吧室外停车场,女生喝醉后叫来代驾。

没想到代驾来后,俩人在车内直接进行了某种不可描述的运动。

而且事发时,女子的车距离围观群众不过短短的几米,流出的视频上能清晰看到两人的肢体动作。

豪车,美女,醉酒……光是听上去都浮想联翩何况是现场直播!

但实际上在人流量如此大的公共场合,实施不雅行为,是违法的。

可能涉及“在公共场所故意luo露身体”,可以处行政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当然,在偏僻场所寻求刺激,且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是不违法的。

最后想说的是:这是一个美好的时代,我们可以去崇尚精神和肉体的自由,但道德和法律的红线是不可触碰的。不论是地下车库寻求“刺激”的男女亦或是端起手机拍摄“精彩”的好事者都应让我们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