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学生不听教导,不好好学习,教师有教育他们的权利和责任,但教育学生过程中,应该讲究方式方法!暴力教学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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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 有网友反映,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合山中学一老师在教室拽着学生的头发和手臂在地上拖行!
网传监控视频显示,教室里坐满了学生,一老师站在学生的座位前操作着手机, 突然老师薅着学生的头发将其放倒,然后又强行拽手臂,把学生从座位上拖出来。
该校一名学生告诉记者, 此事发生在阳江市阳东区合山中学,在1月8日的自习期间,有一名学生扰乱了课堂纪律,该老师发现后开始教育学生,带有辱骂之意。
过程中,当事学生顶了一句嘴,老师一怒之下对学生动手了,又是薅头发,又是拖拽。该老师是隔壁班的,事发时暂时代管这个班,她不清楚此事的处理结果。
9日,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当天确实有接到此事的报警。
老师体罚学生会有什么后果
1、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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