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下班,我刚走到小区门口,就看到沈家的保姆玲花提着大包,抹着眼泪往外走,这个保姆我认识,沈家的孙子涵涵和我家儿子是好朋友,两个孩子长期来往,上星期我去沈家找娃,见过她,沈阿姨说是她家新来的保姆。
沈家保姆玲花
这个妹子叫玲花,30出头,来自陕南的一个小镇,干净利索,嘴很甜,那天给我倒了茶,亲热的叫我姐。沈阿姨还夸她,说她会做披萨,烤鱼,会的花样多。
玲花低着头往外走,她没看到我,我截住她问她去哪儿,她一抬头见是我,一副委屈的表情,说她不在我们小区不干了。
我询问缘由,她眼睛红红的,说中午多吃几个虾,被沈阿姨嫌弃,主家太小气了,难道保姆就不是人吗?只能吃剩菜。
她是第一次进城做保姆,没想到才干了十几天就失业了,本来想着进城多赚点钱,回家给娘家父亲治病。她父亲患上了乙肝,需要很多钱治疗,哥哥嫂子拿不出很多钱,于是她跟老公商量,决定进城来做保姆。
原来如此
回到家,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沈阿姨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不应该多吃几个虾,就把保姆解雇了,毕竟现在好保姆不容易找。
沈阿姨是上海人,这套房子是她闺女和女婿的,她女儿女婿是一家大公司的销售骨干,因为工作关系,这几年被派往了西宁工作,去年冬天沈阿姨来到我们这里,帮忙照顾外孙。
常年就她和外孙涵涵在家,她女儿女婿不愿意她太辛苦,于是去家政公司雇了一个保姆,主要负责婆孙两个的一日三餐和打扫卫生,几经挑选,找到了玲花。
于是沈阿姨只吃了三只虾和一些青菜,把剩下的放进了冰箱,准备晚饭时候把大虾一热,再让外孙吃。
她下午从公园溜达回来,已经快五点,叫玲花准备晚饭,沈阿姨打开冰箱,发现中午做的虾盘子里只剩了四五只,问玲花什么情况,玲花吞吞吐吐的说,她担心放久了,食物变质,为了不浪费,自己把这盘虾吃了。
沈阿姨火冒三丈,说我没有让你吃虾,你怎么能随便做主,没想到玲花是个倔脾气,大声跟她顶嘴,不过就是几只虾,犯得着生气吗?
见到玲花这个态度,沈阿姨更生气了,她说如果保姆道个歉,这事也就算了,只要下不为例。没想到做保姆的坏了规矩,还能这样理直气壮,真是缺乏教养。
沈阿姨认为这是原则问题,她女儿每个月花4500元雇这个保姆,是来服务的,不是请姑奶奶来家里享福。恰好保姆的试用期是20天,昨天是第19天,于是一气之下就解雇了保姆。
千尘写在最后的话
沈阿姨家同意保姆在她家吃饭,但是玲花吃了大盘虾,又让她非常生气,觉得有些矛盾。她们都认为自己理由充分,可能是因为站的角度不同,玲花认为主家扣门,而沈阿姨认为保姆缺乏边界感。
换成是我的话,保姆吃一盘虾不是什么大问题,有些问题应该跟保姆交代清楚,现在找一个好保姆不容易,主人家要局气一点。另一方面,身为保姆,作为服务人员,不要把主人家的客气当真,赚别人的钱,就要看别人的脸色做事,自己做事要有分寸感。
你们认为玲花被解雇冤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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