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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晋安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政治强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是对2023年逐步形成的学习及时、讨论深入、举措明确、落实到位的理论学习工作机制的制度化,是进一步推进“第一议题”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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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抓实抓细抓好“第一议题”制度落实,统筹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理论学习常态长效,全面汇聚检察工作强大动能。

《意见》明确了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工作要求、落实要点等六项内容,突出党建引领,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总支大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其它党内重要会议中,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首要议题、常设议题,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要求及时跟进学、全面系统学,树牢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淬炼绝对忠诚,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探索贴合实际的学习方式方法,将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进晋安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晋安争当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排头兵结合起来。《意见》重点解决思想重视程度不够高、理论结合实际不紧密、贯彻落实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切实把学习效果体现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举措和成效上。

下一步,晋安区检察院将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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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张久动、邱丽

编辑:黄绿咏

审核: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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